河南新华法院“四个注重”加强司法建议工作
2014-12-17 10:53: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平顶山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邢书军) 今年以来,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在狠抓执法办案的同时,大力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积极促进有关单位科学决策、完善管理、改进工作、规范行为。截至目前,该院共制发司法建议书16份,基本上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反馈,提升了法院化解社会矛盾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注重提升质量,突出司法建议的可行性。将司法建议制作纳入法官培训计划,在法院内网上传优秀的司法建议文书,定期组织法官对司法建议工作进行交流,提高法官制作司法建议书的能力;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一案一建议,在阐述理由和根据的同时,提出操作性强的解决对策,指明问题解决所产生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提高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发现司法建议所涉问题有调研价值的,组织专门力量对相关问题进行调研,推动司法建议向深层次、综合性的方向发展,从个案式的司法建议书向普适性的审判白皮书等形式拓展。如在行政审判工作方面,在司法建议的基础上,加大调研力度,连续三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为促进当地依法行政做出了突出贡献。
注重严格程序,突出司法建议的规范性。专门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通知》,统一司法建议的审核和备案,由审管办负责,建立台帐,严格把关。各业务庭统筹安排司法建议的制作、送达和落实,通过庭务会对案件讨论等方式挖掘司法建议素材,发现问题后及时要求承办人撰写司法建议。制作司法建议前,组织专题会议进行讨论,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司法建议涉及热点、难点问题的,提请审委会研究决定。在制作司法建议过程中,统一文头、案号、字体、字号及建议书的结构,把司法建议书制作成严谨和规范的法律文书。
注重快速制发,突出司法建议的及时性。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法官绩效考核,要求办案法官增强时效意识,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分析整理,在确保建议质量的前提下,迅速按程序制发司法建议书。对及时制发司法建议的法官,在目标管理中给予相应的加分,对于应制发司法建议书而未制发或迟延制发的法官,扣减绩效考核分值。在司法建议书发送时,与被建议对象联系沟通,确认送达地址,以专人送达为主、邮寄送达为辅,要求在司法建议制成后两日内送达到相关单位或以法院专递方式寄出,确保司法建议及时送达到位。
注重沟通反馈,突出司法建议的实效性。在发送司法建议前,相关业务庭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交流,告知拟发送司法建议的内容,释明司法建议的作用与功能,消除被建议单位的抵触和顾虑;在司法建议书中明确被建议单位作出反馈的日期,对超过期限仍未反馈的单位,督促其及时反馈;定期了解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对落实司法建议措施不具体的,再次致函建议重新制定整改措施,或直接向其上级部门致函要求督促整改,取得了良好效果。
注重提升质量,突出司法建议的可行性。将司法建议制作纳入法官培训计划,在法院内网上传优秀的司法建议文书,定期组织法官对司法建议工作进行交流,提高法官制作司法建议书的能力;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一案一建议,在阐述理由和根据的同时,提出操作性强的解决对策,指明问题解决所产生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提高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发现司法建议所涉问题有调研价值的,组织专门力量对相关问题进行调研,推动司法建议向深层次、综合性的方向发展,从个案式的司法建议书向普适性的审判白皮书等形式拓展。如在行政审判工作方面,在司法建议的基础上,加大调研力度,连续三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为促进当地依法行政做出了突出贡献。
注重严格程序,突出司法建议的规范性。专门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通知》,统一司法建议的审核和备案,由审管办负责,建立台帐,严格把关。各业务庭统筹安排司法建议的制作、送达和落实,通过庭务会对案件讨论等方式挖掘司法建议素材,发现问题后及时要求承办人撰写司法建议。制作司法建议前,组织专题会议进行讨论,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司法建议涉及热点、难点问题的,提请审委会研究决定。在制作司法建议过程中,统一文头、案号、字体、字号及建议书的结构,把司法建议书制作成严谨和规范的法律文书。
注重快速制发,突出司法建议的及时性。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法官绩效考核,要求办案法官增强时效意识,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分析整理,在确保建议质量的前提下,迅速按程序制发司法建议书。对及时制发司法建议的法官,在目标管理中给予相应的加分,对于应制发司法建议书而未制发或迟延制发的法官,扣减绩效考核分值。在司法建议书发送时,与被建议对象联系沟通,确认送达地址,以专人送达为主、邮寄送达为辅,要求在司法建议制成后两日内送达到相关单位或以法院专递方式寄出,确保司法建议及时送达到位。
注重沟通反馈,突出司法建议的实效性。在发送司法建议前,相关业务庭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交流,告知拟发送司法建议的内容,释明司法建议的作用与功能,消除被建议单位的抵触和顾虑;在司法建议书中明确被建议单位作出反馈的日期,对超过期限仍未反馈的单位,督促其及时反馈;定期了解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对落实司法建议措施不具体的,再次致函建议重新制定整改措施,或直接向其上级部门致函要求督促整改,取得了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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