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法院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2014-12-11 14:26: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长沙县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正式挂牌成立
中国法院网讯 (刘新 程滢) 12月5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该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朝着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的方向迈出了坚实步伐。
长沙县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是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一起纳入审判范围的综合审判庭,实行“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其职责是依法审理未成年人的一审刑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研究总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运用审判职能,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成立当日,长沙中院副院长邓文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杨赛宇以及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领导参加座谈,积极筹划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交流协调未成年人帮扶帮教相关工作。
长沙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国军结合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形势指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成立是长沙县法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及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的一个重大举措,将更加有利于研究、探索、推行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的审判方式和判案思路,更加有利于法院内部审判组织间与社会各界间的协调沟通,对青少年权益给予特殊保护。并表示,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将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构建和谐长沙县做出新的贡献。
邓文莉对长沙县法院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表示祝贺,对法院各项工作特别是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审判庭今后工作的高效开展提出几点建议:一是探索“大少审”工作新格局,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加强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的安全保护;三是设立专门帮扶帮教基地,完善未成年人帮教制度;四是构建未成年人监护行政监督机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实体权利。
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共同探讨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改进意见和建议。
长沙县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是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一起纳入审判范围的综合审判庭,实行“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其职责是依法审理未成年人的一审刑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研究总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运用审判职能,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成立当日,长沙中院副院长邓文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杨赛宇以及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领导参加座谈,积极筹划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交流协调未成年人帮扶帮教相关工作。
长沙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国军结合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形势指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成立是长沙县法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及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的一个重大举措,将更加有利于研究、探索、推行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的审判方式和判案思路,更加有利于法院内部审判组织间与社会各界间的协调沟通,对青少年权益给予特殊保护。并表示,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将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构建和谐长沙县做出新的贡献。
邓文莉对长沙县法院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表示祝贺,对法院各项工作特别是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审判庭今后工作的高效开展提出几点建议:一是探索“大少审”工作新格局,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加强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的安全保护;三是设立专门帮扶帮教基地,完善未成年人帮教制度;四是构建未成年人监护行政监督机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实体权利。
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共同探讨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改进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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