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共青团长春市法院委员会正式成立
2014-12-03 16:07:54 | 来源:中国法院网长春频道
共青团长春市法院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
     中国法院网讯  11月25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共青团长春市法院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

  长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德友作重要讲话。张德友高度评价了近年来全市法院青年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司法改革各项工作中做出的巨大贡献,充分肯定了团委筹备组前期筹备工作,对全市法院青年干部提出五点要求:

  坚持法治信仰、输送公平正义。要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对知识求知若渴的精神和对事业持之以恒的态度,信仰法治、热爱法院。各院、各部门要动员青年干部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搭建多样化平台,让青年干部熟知文本、领会精神,结合司法实践,做到知行合一。

  保持司法良知、锤炼业务能力。青年法官要坚守法院工作和法官职业,服从党组织召唤,打造良好个人品德,提升职业品质,严肃纪律作风,推动事业进步,促进个人成长。各院、各部门要侧重关注青年法官的思想动态,团组织要通过积极向上的活动向全市法院青年干部传递正能量。

  明确团委职责,打造品牌亮点。团组织不仅仅要服务团员青年,更要面向全体青年干部,紧密结合学习宣传四中全会精神,发动青年干部做好法治宣传、司法为民等各项工作。党组要借助团委平台,发现和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干部,逐步实施青年干部入党须由团组织提名及参加考核、提拔中青年干部参考团委意见等举措。团组织要结合全市法院青年干部现状,当好两级法院党组青年干部工作参谋助手。

  不断学习进取,散发朝气活力。改革时代,挑战与机遇共存,青年干部要不甘于落后,克服自负情绪,加强学习,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用正能量感染团队,自觉地参与到服务审判工作中,实现自我与团队双发展,为深入推进改革助力。

  恪守公正廉洁,保持职业操守。青年法官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思想纯洁,要牢牢记住并努力做到一生不在案件上牟利,明确党规党纪、严于律己,抓好自身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在保持思想活跃的同时,行动上始终不能偏离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制度、法治道路,真正成为党组织的后备力量和得力助手。

  长春中院政治部主任王国睿主持了会议。会议通过了团委筹备组筹备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7名团委委员,选举亓晓鹏担任团委书记、厉丽担任团委副书记。长春中院机关党委领导、全市两级法院52名团员代表参加此次会议。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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