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化行政色彩 落实回避制度
垦利县法院建立专业审判委员会
2005-01-21 15:27:54
中国法院网讯 (王方顺 陈新利) 2005年,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制定了《专业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审判委员会的主要职能转变为研究审判工作形势,决定审判中带有全局性的工作,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以及讨论专业审判委员会未能形成决议的少数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审委会委员分为两个专业小组,一组为刑事、审监、执行,另一组为民事、商事、行政、立案。讨论案件时,院长、分管院长两个组都必须参加,其他审委会委员根据自身业务特长选择参加专业小组。审委会专业小组讨论案件的同意票超过审委会全部成员的半数即可做出决议;如不到半数或对案件有重大分歧,则提交审委会全体成员作出决定。实行审委会委员专业分组制,不仅充分发挥了审委会委员的业务特长,而且避免了同时召集全体审委会委员难度大的问题。
该院建立专业审判委员会以来,已经召开2次会议,讨论疑难、复杂案件6件,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仅21天,6件案件均做到了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
审委会委员分为两个专业小组,一组为刑事、审监、执行,另一组为民事、商事、行政、立案。讨论案件时,院长、分管院长两个组都必须参加,其他审委会委员根据自身业务特长选择参加专业小组。审委会专业小组讨论案件的同意票超过审委会全部成员的半数即可做出决议;如不到半数或对案件有重大分歧,则提交审委会全体成员作出决定。实行审委会委员专业分组制,不仅充分发挥了审委会委员的业务特长,而且避免了同时召集全体审委会委员难度大的问题。
该院建立专业审判委员会以来,已经召开2次会议,讨论疑难、复杂案件6件,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仅21天,6件案件均做到了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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