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法院多项措施促进非诉行政案件执行
2014-12-02 11:12: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九江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易善友 王青蓝) 今年以来,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采取“三到位”加“一宣传”等多项措施,不断加大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一是“审查到位”:加大审查力度,提高办案质量。认真审查事实情况,严格程序,做到依法行政,从事实和程序各方面以保证案件执行的可行性、有效性。
二是“立案到位”:立案到位,严格把关。法院严格把握立案条件,既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又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到监督作用。法院严格审查申请强制执行时提供的文书材料,立案后深切审查情况是否属实、送达是否有效、被执行人是否确未履行等等细节。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受理,抓紧执行。从程序到文书,再到事实的调查,各个环节严格把关。
三是“执行到位”:加大执行力度,用活执行措施,确保工作效果。例如,对受理的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行政案件,采取“用尽用足用活”执行措施的方法。经思想疏导工作不能有效执行的案件,教惩结合,着力解决。注重对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状况明查暗访、调查取证,不遗漏任何可供执行的案件信息;在条件成熟时则联合行政机关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选择恰当的执行时机进行执行。保证执行工作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促进案件的有效执行,以确保执行效果。
四是“着力宣传”:注重宣传教育,促进自觉履行。针对多数基层群众不懂法,对行政执法行为不理解,存在抵触、对抗心理的情形,通过大走访,制作宣传板的方式,大力进行普法宣传,让群众能知法,善用法,增强其文明守法意识。同时,换位思考,从被执行人角度出发,耐心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其主动履行。通过多做说服教育工作,化解矛盾,减少对立情绪,促使相对人自动履行,达到和谐执行促进稳定的目的。
一是“审查到位”:加大审查力度,提高办案质量。认真审查事实情况,严格程序,做到依法行政,从事实和程序各方面以保证案件执行的可行性、有效性。
二是“立案到位”:立案到位,严格把关。法院严格把握立案条件,既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又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到监督作用。法院严格审查申请强制执行时提供的文书材料,立案后深切审查情况是否属实、送达是否有效、被执行人是否确未履行等等细节。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受理,抓紧执行。从程序到文书,再到事实的调查,各个环节严格把关。
三是“执行到位”:加大执行力度,用活执行措施,确保工作效果。例如,对受理的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行政案件,采取“用尽用足用活”执行措施的方法。经思想疏导工作不能有效执行的案件,教惩结合,着力解决。注重对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状况明查暗访、调查取证,不遗漏任何可供执行的案件信息;在条件成熟时则联合行政机关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选择恰当的执行时机进行执行。保证执行工作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促进案件的有效执行,以确保执行效果。
四是“着力宣传”:注重宣传教育,促进自觉履行。针对多数基层群众不懂法,对行政执法行为不理解,存在抵触、对抗心理的情形,通过大走访,制作宣传板的方式,大力进行普法宣传,让群众能知法,善用法,增强其文明守法意识。同时,换位思考,从被执行人角度出发,耐心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其主动履行。通过多做说服教育工作,化解矛盾,减少对立情绪,促使相对人自动履行,达到和谐执行促进稳定的目的。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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