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法院多措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2014-11-18 09:46: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赵富林 杨文波 彭亮) 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采取多项措施,对涉及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有效地维护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开辟进城务工人员工资诉讼“绿色通道”。畅通立案渠道,简化立案审查程序,推行假日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措施;办案过程中简化诉讼程序,实行繁简分流,安排就地、就近开庭审理,快速调解和裁决纠纷。
在诉讼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促进案结事了。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创新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技能,努力做到案结事了,缓解双方矛盾纠纷,达到定纷止争的效果。
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减轻进城务工人员诉累。设立进城务工人员巡回法庭,深入乡镇、社区和建筑工地一线,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就地执行,方便进城务工人员诉讼。
加大执行力度,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该院对拖欠工资、劳动报酬案件事实清楚的,依法先予执行;对判决后不按时履行的,依法尽快强制执行;在执行中加大力度,穷尽执行手段,依法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维权意识。通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工地、巡回开庭等活动,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等媒体,对涉及进城务工人员的典型案例进行报道,切实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维权意识。
开展司法救助,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加强与法律援助机关的协调和沟通,保障救助渠道的畅通;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依法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关注弱势群体,对拖欠工资、劳动报酬案件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而申请人确有困难的,给予申请人一定的司法救助,全力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开辟进城务工人员工资诉讼“绿色通道”。畅通立案渠道,简化立案审查程序,推行假日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措施;办案过程中简化诉讼程序,实行繁简分流,安排就地、就近开庭审理,快速调解和裁决纠纷。
在诉讼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促进案结事了。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创新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技能,努力做到案结事了,缓解双方矛盾纠纷,达到定纷止争的效果。
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减轻进城务工人员诉累。设立进城务工人员巡回法庭,深入乡镇、社区和建筑工地一线,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就地执行,方便进城务工人员诉讼。
加大执行力度,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该院对拖欠工资、劳动报酬案件事实清楚的,依法先予执行;对判决后不按时履行的,依法尽快强制执行;在执行中加大力度,穷尽执行手段,依法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维权意识。通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工地、巡回开庭等活动,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等媒体,对涉及进城务工人员的典型案例进行报道,切实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维权意识。
开展司法救助,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加强与法律援助机关的协调和沟通,保障救助渠道的畅通;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依法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关注弱势群体,对拖欠工资、劳动报酬案件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而申请人确有困难的,给予申请人一定的司法救助,全力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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