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法院启动“百名庭长解积案、促发展”活动
2014-11-18 08:38: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辽宁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孙德江)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百名庭长解积案、促发展”活动动员大会,拉开此项活动序幕。锦州中院将从2014年11月中旬至2015年5月底,在全市法院系统深入开展“百名庭长解积案、促发展”活动。锦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晓光,市人大副主任刘平,市政协副主席石宝玉参加了动员大会。

  动员会上,锦州中院针对此次活动要求全市法院要以解决多年以来因为各种原因累积形成的积案为突破口,特别关注并认真解决好近几年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积案,依法妥善处理由于积案造成的矛盾纷争。在活动中,要广泛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建议,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适时邀请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从政策和法律层面寻求解决办法。对具体情况要因案施策,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结果。同时,要开展积案当事人的帮扶工作,对生活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依政”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解决好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与生活困难的积案当事人手牵手、心贴心,结成帮扶对子,与他们交朋友,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方式,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其切身感受到法律的柔情、党的温暖。针对当事人在法律上的困惑和不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宣传,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切实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帮助他们树立知法守法理念,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此次活动中,锦州中院院领导将按照工作分工的联系点法院负责包片,基层法院(法庭)的领导要具体包案。中院和基层法院(法庭)的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包案定责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划分工作时限。分管领导要承担起具体责任,亲自带领包案庭长深入信访积案当事人家中,亲自接访,面对面做工作,用自身的影响力引领包案庭长攻坚克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要抓好现有案件的审结工作,防止出现前清后积的问题。进一步落实责任倒查制度,落实包案责任制,定期组织回访,做到包一案、解一案、息一案。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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