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中院开展拒收“红包”警示教育 狠抓“红包”治理
2014-11-15 09:59: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南昌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张燕) 11月14日下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四楼中层干部会议室召开“拒收‘红包’警示教育专项治理会”。
监察室负责同志传达了市纪委和省纪委两个《通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分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履行好主体责任,迅速将两个《通报》传达到本部门每个人,引导干警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二是纪检监察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公布“红包”问题举报投诉方式和市纪委举报邮箱,及时受理核实线索,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三是各部门负责人要将《关于开展“红包”问题专项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传达到本部门,不存在收受“红包”问题的,要认真填写《拒收“红包”承诺书》,对一时拒收不成的“红包”,要及时主动上缴到“市廉政账户”;四是全院干警要坚守底线,坚决抵制“红包”歪风,做到令行禁止,认真迎接市纪委督察组11月18日到21日的的检查。
会议要求各部门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领全体干警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当干部就不能收‘红包’、收‘红包’就要丢管帽”的意识,坚决抵制“红包”歪风,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监察室负责同志传达了市纪委和省纪委两个《通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分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履行好主体责任,迅速将两个《通报》传达到本部门每个人,引导干警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二是纪检监察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公布“红包”问题举报投诉方式和市纪委举报邮箱,及时受理核实线索,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三是各部门负责人要将《关于开展“红包”问题专项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传达到本部门,不存在收受“红包”问题的,要认真填写《拒收“红包”承诺书》,对一时拒收不成的“红包”,要及时主动上缴到“市廉政账户”;四是全院干警要坚守底线,坚决抵制“红包”歪风,做到令行禁止,认真迎接市纪委督察组11月18日到21日的的检查。
会议要求各部门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领全体干警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当干部就不能收‘红包’、收‘红包’就要丢管帽”的意识,坚决抵制“红包”歪风,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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