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城:五项举措解决年底立案难问题
2014-11-15 08:40:49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北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11月初,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法院举行10月份例会,例会中对今年年末及明年立案工作进行部署,切实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该院从10月起截止到11月6日共立案457件,有力地遏制了年底“立案难”现象的滋生。
组织专题学习,强化责任意识
襄城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六难三案”专项整治活动,组织有关人员专题学习新的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做好年底立案受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必须在立案中坚持依法立案、适度审查原则,不过多苛求证据材料,不随意提高立案门槛。同时对照学习,主动查找立案工作的不足,迅速进行整改,改进工作作风,为全力破解立案难问题打下扎实的思想基础。
强化机制保障,坚持依法立案
襄城法院加强对立案受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立案工作人员坚持依法立案,严格依法审查当事人的起诉。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立案,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齐,对襄城法院没有管辖权或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内的案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告知当事人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民事案件及时制作并送达不予受理民事裁定书。严禁因追求年底结案率等而不立案、限制立案和拖延立案。
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便民利民
襄城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一如既往坚持便民诉讼“绿色通道”服务,对外地工作、交通不便的当事人,提供利用节假日立案,按规定及时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努力做好年底立案工作。同时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的对接,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拓宽司法救济渠道,简化法律援助手续,方便群众诉讼。
实行立案会商,解决疑难问题
襄城法院在坚持立审执分离、立审执配合和独立审查三大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建立立案会商机制,对新类型、专业性较强或者存在争议案件的立案,加强立案部门与相关审判业务部门沟通,共同研究审查。对确属重大疑难案件和新型案件及时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尽量缩短立案审查时间。在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诉权利的同时,确保案件快立、快结、快执。
注重标本兼治,优化绩效考评
襄城法院优化绩效考评指标,加大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和结案均衡度标准在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系数,防止绩效考评滑向对“结案率”的盲目追求中,要求案件既高质又高效,绝不纵容“年底突击结案”风潮,从源头上对立案难现象实行标本兼治。对当事人反映的不依法立案的情形,一经核实,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及其他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坚决杜绝年终推诿、拖延甚至不立案的现象发生。
组织专题学习,强化责任意识
襄城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六难三案”专项整治活动,组织有关人员专题学习新的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做好年底立案受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必须在立案中坚持依法立案、适度审查原则,不过多苛求证据材料,不随意提高立案门槛。同时对照学习,主动查找立案工作的不足,迅速进行整改,改进工作作风,为全力破解立案难问题打下扎实的思想基础。
强化机制保障,坚持依法立案
襄城法院加强对立案受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立案工作人员坚持依法立案,严格依法审查当事人的起诉。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立案,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齐,对襄城法院没有管辖权或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内的案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告知当事人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民事案件及时制作并送达不予受理民事裁定书。严禁因追求年底结案率等而不立案、限制立案和拖延立案。
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便民利民
襄城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一如既往坚持便民诉讼“绿色通道”服务,对外地工作、交通不便的当事人,提供利用节假日立案,按规定及时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努力做好年底立案工作。同时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的对接,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拓宽司法救济渠道,简化法律援助手续,方便群众诉讼。
实行立案会商,解决疑难问题
襄城法院在坚持立审执分离、立审执配合和独立审查三大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建立立案会商机制,对新类型、专业性较强或者存在争议案件的立案,加强立案部门与相关审判业务部门沟通,共同研究审查。对确属重大疑难案件和新型案件及时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尽量缩短立案审查时间。在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诉权利的同时,确保案件快立、快结、快执。
注重标本兼治,优化绩效考评
襄城法院优化绩效考评指标,加大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和结案均衡度标准在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系数,防止绩效考评滑向对“结案率”的盲目追求中,要求案件既高质又高效,绝不纵容“年底突击结案”风潮,从源头上对立案难现象实行标本兼治。对当事人反映的不依法立案的情形,一经核实,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及其他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坚决杜绝年终推诿、拖延甚至不立案的现象发生。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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