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江州区公布失信人名单涉10名“老赖”
2014-11-05 09:07: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秦静 陆薪羽)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日,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公布了一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名单。此次公布的案件主要包括交通事故、买卖合同、故意伤害等,共涉及10人。

  公布之日起至履行义务完毕前,法院将通过涉法征信平台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相关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部门定点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从事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的活动。同时,法院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高消费行为,包括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消费;购买、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旅行、度假;为子女支付私立学校费用等。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情节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法院将依法进一步采取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江州法院执行庭庭长陆伊敏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重要作用,推进实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实时更新与实时发布,通过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同时也提醒广大法人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在进行经济交往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关注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情况,谨慎与之交易,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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