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要求全省法院学习贯彻周强院长署名调研报告精神
2014-11-05 08:35:49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袁辉根)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对陕西延安、榆林等地多次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发表了《发扬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对延安、榆林司法为民工作的调研报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阎庆文在认真研读《调研报告》的基础上批示指出,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周强院长的《调研报告》,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创造更多更好的经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的贡献。延安、榆林法院要对照周院长提出的要求,拿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根据阎庆文批示,陕西高院向全省法院下发了认真学习贯彻周强院长《调研报告》的通知。
通知指出,全省法院要紧密结合十八届四中精神,深刻领会周强院长调研报告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要从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法治建设的高度学习贯彻《调研报告》的具体内容;要从人民司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发展完善的高度认识《调研报告》所具有的深刻内涵;要从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准确定位法院职能的高度充分理解《调研报告》所阐发的本质要求。
通知强调,全省法院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和实践周强院长《调研报告》提出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等工作机制,发挥基层首创精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大力推进司法民主,推进审判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确保司法为民真正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全省法院要充分认识到周强院长《调研报告》对于人民司法工作的重要指导意义,把学习周强院长《调研报告》精神与工作安排结合起来,把理论学习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在学习过程中提高全省法院法官干警司法为民的能力与水平。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先学一步,营造良好学习氛围。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对此进行部署,通过组织开展学习讨论等形式,不断拓展学习深度,将学习贯彻周强院长调研报告精神引向深入。
通知指出,全省法院要紧密结合十八届四中精神,深刻领会周强院长调研报告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要从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法治建设的高度学习贯彻《调研报告》的具体内容;要从人民司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发展完善的高度认识《调研报告》所具有的深刻内涵;要从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准确定位法院职能的高度充分理解《调研报告》所阐发的本质要求。
通知强调,全省法院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和实践周强院长《调研报告》提出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等工作机制,发挥基层首创精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大力推进司法民主,推进审判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确保司法为民真正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全省法院要充分认识到周强院长《调研报告》对于人民司法工作的重要指导意义,把学习周强院长《调研报告》精神与工作安排结合起来,把理论学习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在学习过程中提高全省法院法官干警司法为民的能力与水平。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先学一步,营造良好学习氛围。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对此进行部署,通过组织开展学习讨论等形式,不断拓展学习深度,将学习贯彻周强院长调研报告精神引向深入。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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