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多方联动促执行 雇员受害终获赔偿款
2014-10-29 08:41: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北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姚鑫 李智华)  “谢谢各位法官,谢谢你们这么辛苦的奔波,我的医疗费终于有了着落,欠下的外债也终于可以还清了….”拿到执行款的张某某紧紧握住办案法官的手,激动的说出了这番话。近日,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夹河法庭就执结了这样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赔偿案件。

  家住郧西县夹河镇的张某由于年纪较大,不方便外出务工,便常年在镇内从事建筑劳务工作。2013年6月底,该镇的田某因房屋拆旧建新,便雇请张某帮助从事拆、建房等劳务,同时约定了劳务工资等情况。8月24日下午5时许,张某在田某屋基后檐砌防护石砍时,正在砌的石砍里侧的土方突然垮方,造成张某头面部、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左侧四根肋骨骨折,住院治疗27天。后经鉴定张某伤残程度为10级。住院期间雇主田某赔偿了部分医疗费和生活费,但双方对其他赔偿事宜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2014年3月张某将田某告上郧西法院夹河法庭,经开庭审理后,法庭判决田某赔偿张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二万余元。败诉的田某没有选择上诉,在期限内也没有执行本案,急需医疗费的张某很快便申请夹河法庭执行该案。

  鉴于此案为一起涉民生案件,为使田某早日得到赔偿款,法庭受理该执行案后,立即对田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要求其在三日内履行本案,倔强的田某在期限内仍然不履行义务。法庭干警迅速对田某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调查,并对其农村商业银行、邮政银行等金融机构账户进行了查询。结合本案在审理期间查明的案情,发现田某系烟草部门退休职工,同时退休后兼任农村烟草种植技术员,有很强的履行能力,法庭庭长迅速制定执行方案,首先向其原供职单位及现在所兼职单位反映相关情况,要求二单位督促田某迅速履行;其次前往县农行查询其工资账户余额,视情况决定是否冻结;最后由庭长利用其了解田某周边社会人际关系等优势,告知其亲属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从法理和道德两方面耐心细致的做田某执行工作,最终在夹河法庭干警不懈努力下,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田某当场将执行款交付给张某,遂发生了开头那感人的一幕。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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