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伙同装修工人吸毒 法院判决获刑罚
2014-10-17 14:57: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梁晓亚) 装修工见业主在家吸毒,于是与业主一起“分享”。近日,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周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2012年10月29日11时,被告人周某在耒阳市哲桥镇苏民村自己家中吸食毒品时,被在其家中装修的吴某看到,后俩人一起吸食,并协商从吴某的装修工钱中扣除50元钱做毒资。当日16时许,耒阳市公安局民警从被告人周某家中将俩人抓获,并缴获疑似毒品麻古51粒,冰毒一包。经衡阳市公安局技术鉴定,被缴获的一包白色晶状体物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即冰毒)毒品成分,净重3.1克;51粒红色小颗粒检出甲基苯丙胺、咖啡因(即麻古)毒品成分,净重4.81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无视国家法律,贩卖毒品,且涉案毒品甲基苯丙胺重达7.91克,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周某在公安机关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法庭上能自愿认罪,有从轻处罚的情节。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2012年10月29日11时,被告人周某在耒阳市哲桥镇苏民村自己家中吸食毒品时,被在其家中装修的吴某看到,后俩人一起吸食,并协商从吴某的装修工钱中扣除50元钱做毒资。当日16时许,耒阳市公安局民警从被告人周某家中将俩人抓获,并缴获疑似毒品麻古51粒,冰毒一包。经衡阳市公安局技术鉴定,被缴获的一包白色晶状体物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即冰毒)毒品成分,净重3.1克;51粒红色小颗粒检出甲基苯丙胺、咖啡因(即麻古)毒品成分,净重4.81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无视国家法律,贩卖毒品,且涉案毒品甲基苯丙胺重达7.91克,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周某在公安机关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法庭上能自愿认罪,有从轻处罚的情节。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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