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新法院执行工作有“四招”
2014-10-14 14:19: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邓鹏羽)  今年以来,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更新执行理念为抓手,以创新执行机制为载体,积极研究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执行方法,探索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执行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该院结合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调整战略战术,在执行中用好“四招”。

  一、以情感人动“柔招”。用感情、真情和柔情,让执行工作充满人性化、情感化。执行干警坚持给对立情绪较大的被执行人做耐心细致的工作,或利用被执行人比较信任的亲友做工作,以真实的情感感染被执行人,考虑被执行人的难处,设身处地为被执行人着想,消除被执行人后顾之忧,往往会消除对立情绪,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有的被执行人甚至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二、相互沟通动 “恒招”。用耐心去感动当事人、用恒心去说服当事人、让执行工作充满了人性化色彩,为和谐执行长效机制打下坚实基础。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在依法追查被执行人财产的同时,要耐心地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对不正确的认识要仔细讲解,结合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进行法制宣传。通过有效的沟通,能够及时掌握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及时对症下药,避免矛盾激化,使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顺利执结案件。

  三、有的放矢动“准招”。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都有一定的难度,执行干警对每一件案件都要进行摸底,深入分析,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找准执行的“突破点”,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掌握案件执行的主动权,执行时才能有的放矢,尽快圆满地执行案件。

  四、威慑震撼动“狠招”。强制手段是和谐执行的威慑后盾,必不可少。对做够思想工作,有履行能力仍然藐视法律权威,拒绝履行的被执行人则坚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兑现申请执行人的权利,维护法律的尊严。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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