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检测强闯超限站 遭拦截后暴力抵抗获刑
2014-09-26 14:13: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闫翠 杨博) 驾驶大货车运输货物严重超载,为逃避执法检测强闯超限站,遭执法人员拦截后纠集十余青年打砸执法车辆、打伤执法人员。9月24日,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侯广超、侯东东、侯辉涛、焦亮亮、杨杰五名被告人1年5个月至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2014年3月13日凌晨,侯东东、侯辉涛、焦亮亮等人驾驶六辆大货车一起拉石子送往耀州区照金镇,通过照金超限站时,为躲避检测,强行闯站。由于其余五辆大货车均逃离,照金超限站工作人员仅拦截住侯东东所驾驶的大货车,并用两辆制式车将大货车堵住。遭拦截后,侯东东仍不配合检查,弃车离开现场。因侯东东所驾车辆的车主是侯广超,于是在得知自己车辆被拦截后,侯广超纠集侯东东、侯辉涛、焦亮亮、杨杰等十余人,先用绳子欲将执法车拖走未果,后侯广超等十余人将超限站执法车围住,要求执法人员挪车,威胁不挪车就砸车,并对执法车拍打、扔石子。侯广超见执法人员仍不挪车,就用洋镐把将车门玻璃砸烂,并在车内乱捅,致两名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受伤,执法人员不得不驱车离开现场。此后,侯广超又让侯东东将石子倒在路上,将路堵住,防止工作人员追赶。后侯东东、杨杰被抓获,其余三名被告人主动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侯广超、侯东东、侯辉涛、焦亮亮、杨杰五被告人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侯广超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组织、指挥等主要作用,是主犯,其余四被告是从犯。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侯广超有期徒刑1年5个月;被告人侯东东有期徒刑1年3个月;判处侯辉涛、焦亮亮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处杨杰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
2014年3月13日凌晨,侯东东、侯辉涛、焦亮亮等人驾驶六辆大货车一起拉石子送往耀州区照金镇,通过照金超限站时,为躲避检测,强行闯站。由于其余五辆大货车均逃离,照金超限站工作人员仅拦截住侯东东所驾驶的大货车,并用两辆制式车将大货车堵住。遭拦截后,侯东东仍不配合检查,弃车离开现场。因侯东东所驾车辆的车主是侯广超,于是在得知自己车辆被拦截后,侯广超纠集侯东东、侯辉涛、焦亮亮、杨杰等十余人,先用绳子欲将执法车拖走未果,后侯广超等十余人将超限站执法车围住,要求执法人员挪车,威胁不挪车就砸车,并对执法车拍打、扔石子。侯广超见执法人员仍不挪车,就用洋镐把将车门玻璃砸烂,并在车内乱捅,致两名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受伤,执法人员不得不驱车离开现场。此后,侯广超又让侯东东将石子倒在路上,将路堵住,防止工作人员追赶。后侯东东、杨杰被抓获,其余三名被告人主动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侯广超、侯东东、侯辉涛、焦亮亮、杨杰五被告人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侯广超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组织、指挥等主要作用,是主犯,其余四被告是从犯。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侯广超有期徒刑1年5个月;被告人侯东东有期徒刑1年3个月;判处侯辉涛、焦亮亮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处杨杰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
责任编辑:杨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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