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出新法:男方解除夫妻关系后不得骚扰女方
2014-09-22 15:29:22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王凯
22日,哈尔滨市第一部以妇女为主体,全面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哈尔滨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出台,该条例对防范和处置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离婚或分手后遭遇无理纠缠、公共场合被性骚扰等多个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哈尔滨市现有妇女478.4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9.7%。制定一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范和解决妇女维权问题迫在眉睫。在这一背景下,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启动了妇女权益保障的立法工作。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妇联主席杨杰表示,现实中有人在解除夫妻关系后,或者恋爱关系终止、被拒后,对女方及其亲属实施报复性质的行为,严重影响女方及其亲属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因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男方在女方提出离婚、拒绝或者终止恋爱关系后,以及在解除夫妻关系后,不得对女方及其亲属施以纠缠、骚扰、侮辱、威胁、打骂等行为”。
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性骚扰问题,条例规定了公安机关、用人单位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方面的责任,明确了受到性骚扰的妇女的救济途径。同时,针对哈尔滨市家庭暴力的受害方90%以上是女性,且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一问题,条例还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作了具体规范。
哈尔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室副主任叶胜军表示,该条例还倡导性别平等理念,建立社会性别统计制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和空巢、失独、年老等妇女群体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哈尔滨市现有妇女478.4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9.7%。制定一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范和解决妇女维权问题迫在眉睫。在这一背景下,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启动了妇女权益保障的立法工作。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妇联主席杨杰表示,现实中有人在解除夫妻关系后,或者恋爱关系终止、被拒后,对女方及其亲属实施报复性质的行为,严重影响女方及其亲属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因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男方在女方提出离婚、拒绝或者终止恋爱关系后,以及在解除夫妻关系后,不得对女方及其亲属施以纠缠、骚扰、侮辱、威胁、打骂等行为”。
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性骚扰问题,条例规定了公安机关、用人单位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方面的责任,明确了受到性骚扰的妇女的救济途径。同时,针对哈尔滨市家庭暴力的受害方90%以上是女性,且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一问题,条例还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作了具体规范。
哈尔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室副主任叶胜军表示,该条例还倡导性别平等理念,建立社会性别统计制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和空巢、失独、年老等妇女群体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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