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宣判17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
2014-09-04 07:33:23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马伟锋 杨美满 陈亮
  中秋节即将到来,为了保障百姓餐桌安全,营造良好节日氛围,9月3日上午,广东省广州市两级法院组织开展了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集中宣判活动,对17起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进行了宣判,39名被告人分别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及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刑,多名被告人还被禁止再入食品生产行业。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廖荣辉表示,近年来,广州法院始终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作为打击制假售假类犯罪的首要目标,坚决依法严厉打击。2009年以来,广州中院在审理的22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7件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中,均对被告人全部依法定罪严惩。2014年3月“毒豆芽”事件发生后,广州中院决定把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并决定在中秋节前组织此次集中宣判活动,以此警示犯罪分子,并提醒市民提高防范意识。
责任编辑:牟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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