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着力清理未结执行案件
2014-08-05 08:38: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袁有玮 那亮
本报西宁8月4日电 8月4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和即将开展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情况。
青海高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安排,决定自2014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15日开展为期一年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这次活动的任务是清理执结一批未结执行案件。对2014年6月30日前立案执行的一年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未结案件;涉民生执行案件;银行业协会提供的各类银行为申请执行人,有明确可供执行财产的借贷纠纷案件执行完结。清理化解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交办、督办的执行信访案件。青海高院根据实际提出了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目标、方法步骤,严明纪律,保证阶段性工作成效。全省法院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年底前要清理40%以上,至活动结束前要全部清理完毕。
青海高院要求各级法院以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建立执行流程管理机制,对执行案件实行流程管理和节点控制。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的衔接机制。建立符合执行工作实际、正向激励作用明显的执行案件考评体系,避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和逆向淘汰现象的产生。建立规范执行的立案、结案标准。明确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标准,统一执行案由和案号排序标准,统一执行结案方式和结案标准,避免应立不立、体外循环和虚假执结。
青海高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安排,决定自2014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15日开展为期一年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这次活动的任务是清理执结一批未结执行案件。对2014年6月30日前立案执行的一年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未结案件;涉民生执行案件;银行业协会提供的各类银行为申请执行人,有明确可供执行财产的借贷纠纷案件执行完结。清理化解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交办、督办的执行信访案件。青海高院根据实际提出了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目标、方法步骤,严明纪律,保证阶段性工作成效。全省法院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年底前要清理40%以上,至活动结束前要全部清理完毕。
青海高院要求各级法院以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建立执行流程管理机制,对执行案件实行流程管理和节点控制。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的衔接机制。建立符合执行工作实际、正向激励作用明显的执行案件考评体系,避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和逆向淘汰现象的产生。建立规范执行的立案、结案标准。明确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标准,统一执行案由和案号排序标准,统一执行结案方式和结案标准,避免应立不立、体外循环和虚假执结。
责任编辑:牟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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