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省高院首起陪审员参审民事案件开庭
2014-07-18 08:26: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一版 | 作者:记者 闫继勇
  7月15日上午9时整,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22审判庭,随着审判长栾建德敲响法槌,一起由山东高院一审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合议庭组成人员与平常不同的是不仅有5人,而且其中有2位人民陪审员。该案的审理也拉开了山东高院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参与案件开庭审理的序幕。据悉,这也是全国高级法院中首起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的案件。

  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去年以来,山东高院专门设立了人民陪审员信息库,根据审判需要,随机从中抽取人民陪审员。考虑到当天审理的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有关部门专门从专业人才信息库里随机抽取了省直机关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张育才,从普通人员信息库里抽取了山东司法警察职业学院副教授刘岭岭参与案件审理。

  据悉,2013年以来,山东高院党组把人民陪审工作确定为全省法院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并召开了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推进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人民陪审员参加省法院审判活动的实施办法》等规定。确定了高院和中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30%的考核指标,以强化督导。大力推行陪审员选任“四个公开”,即公开选任数量、公开选任条件、公开选任程序、公开选任结果,引入竞争机制,探索建立退出轮换机制。2009年以来,全省基层法院共提请人大依法免除了300余名非正当理由、长期不能履职的陪审员职务,并进行了增补。截至6月底,山东法院圆满完成“倍增计划”,共增选人民陪审员8318人,总人数达到13903人。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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