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执行促和谐
2014-07-17 14:47:15
     中国法院网讯 (马中法 王欢)  日前,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特别邀请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通过人民陪审员谈情理与执行法官讲法理相配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成为一次有益的尝试。据悉,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执行在含山县尚属首次。

  刘某与田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田某拒不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43093.8元赔偿款的义务,刘某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及时向金融、房产、车辆、工商等机关调查田某相关财产信息,均无所获。经多方了解,田某离异多年,常年在外打工并抚养一个女儿,经济状况窘迫。

  7月15日,执行法官得到申请执行人举报,得知田某在家。为确保执行效果,该院特别邀请熟悉当地社情民意的人民陪审员郭传来全程参与。在执行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田某一次性支付10000元,余款刘某自愿表示放弃。

  这次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执行,是该院扩展人民陪审员职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代表群众、传达民意作用的一项新尝试。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执行有利于执行案件的和解,提高案件执行成功率,同时也起到了监督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作用。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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