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吉安法院交叉集中执行初显威力
2014-06-23 16:18: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吉安频道 | 作者:刘文彪 赖明
  近日,在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组织领导下,由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和全市基层法院执行骨干共同参与执行的交叉集中执行活动月正在开展。活动开始后,执行法官们精心部署、分工明确,奔赴全市各地进行交叉集中执行活动。

          执行第一站井冈山:昔日老赖见拘留忙履行

  “没想到你们法院还搞交叉执行,是动真格了,我愿意付钱”。6月10日,当老赖颜小彬看到两级法院的执行法官时惊慌失措的说道。原来,被执行人颜小彬与申请人刘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颜小彬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借款85000元。判决生效后,颜小彬一直拒不履行,名下也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原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找寻,总是避而不见,找不到人,被执行人颜小彬也是出了名的老赖。于是,在此次交叉执行期间,井冈山法院决定让上级法院和其他法院的同仁一起想办法执行。

  没想到,就在交叉执行后案件出现转机,6月10日一大早,申请人告诉执行法官被执行人颜小彬在井冈山一宾馆开房。得知消息后,执行法官立即赶赴井冈山,并在颜小彬居住的宾馆蹲点守候。当天傍晚5点时,颜小彬终于出现,执行法官也立即将其带到井冈山法院做其思想工作,但是颜小彬仍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官们当即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天。在将颜小彬带入医院进行拘留体检时,被执行人终于慌了,也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被执行人主动提出先支付2万元,剩余的6.5万元在两个月内付清。昔日东躲西藏的老赖在法律的强制措施面前乖乖履行。

        执行第二站泰和:执行法官群策群力结14年“骨头案”

  在顺利执结井冈山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后,6月11日一大早,执行法官再次赶赴泰和执行。

  这是一起历经十四年未结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申请人许伟与被执行人易小齐、泰和县万合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易小齐应赔偿许伟154949.32元,泰和县万合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承担连带责任。被执行人易小齐为躲债,外出务工,去向不明,而被执行人泰和县万合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多年来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脱,拖延执行。

  在交叉执行后,执行法官又一次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组分成两个工作组同时开展工作,一组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再一次展开外围调查,并幸运的找到了服务站的部分财产线索。另一组找到泰和县万合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人,从情理法等方面做其思想工作,要求如实报告单位财产状况,并告知不如实报告,将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该站负责人刚开始时仍故伎重演,以单位困难为由推脱执行,并信誓旦旦的表示单位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还写下了承诺书,承诺如有虚报财产甘愿接受制裁。这时,工作组接到了财产调查组反馈的调查结果,再次要求该站负责人立即履行义务。看到执行法官认真、细致、严谨的工作态度,该站负责人意识到法院这次是动真格,不能一拖再拖了,“躲风头”的侥幸心理完全破灭,同意协调解决案件。最后,在法官们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泰和县万合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同意当天支付5万元,并对剩余9万元做了还款计划,至此,这起历经14年的积案执行得到了重大突破。

  这是交叉集中执行活动过程中的一个缩影,据悉,6月份,是吉安法院交叉案件集中执行月活动,活动旨在强化两级法院执行干警依法执行、规范执行和统一执行的意识,让各法院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高执行效率,使交叉集中执行形成长效机制。活动开展以来,效果明显,成功执结骨头案2起,达成和解协议3件,执结标的达100余万元。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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