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你们是我全家的恩人”
——赣榆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重大涉民生案件
2014-06-13 14:17:29
     中国法院网讯 (陈严)  6月12日,江苏省赣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工伤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拿到执行款后,执行法官顾不上午间休息,就来到申请执行人张某家中,将一次性执结的635983.2元赔偿款和慰问品送到张某手中。瘫痪在床的张某拿到执行款后激动得泣不成声,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连声地说着:“感谢法官,你们是我全家的恩人!”

  申请执行人张某已年过60,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四处靠苦力挣钱。可是天有不测风云, 2011年10月15日,张某在被执行人某建设集团承建的工地上从事框架墙填充作业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受伤,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张某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2012年10月,某建设集团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一审、二审程序,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建设集团一次性支付张某各项工伤医疗及赔偿费用共计885983.2元。调解协议生效后,某建设集团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公司发出执行通知,要求其及早履行义务,但被执行公司在支付25万元后,一味地以公司财力不支、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为由逃避塞责。同时,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被执行公司因经营不善,早已负债累累,且经依法查控,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但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张某家庭特别困难,妻子体弱多病,儿子因护理张某,无法外出工作,整个家庭没有了经济来源,张某还需长期治疗,加上住院治疗时所欠的外债,使这个本就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一边是陷入困境的当地重点企业,一边是生活极度艰难的张某一家,怎样快速、和谐地化解这起重大涉民生执行案件,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

  针对案件和当事人的特殊情况,该院高度重视,研究制定多种执行方案,穷尽一切手段。执行局长曹胜亲自参与该案的执行,带领执行法官无数次往返于医院、张某家中及某建设集团之间,做了全面细致的调解工作。执行法官多次走访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从法律责任、社会义务等角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督促他主动履行给付义务;执行法官还亲自录制申请执行人久卧病床的凄惨生活视频,用“真情感化法”去唤醒企业的道德良知;甚至还以少有的强硬姿态,勒令被执行人在一周之内将赔偿款交到法院,否则将采取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经过承办法官一轮又一轮的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法官的执着感动,又迫于法律的威严,最终同意主动履行义务,按调解书确定的赔偿数额进行给付。

  这起重大涉民生执行案件的成功执结,是赣榆法院贯彻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既体现了主办法官的办案智慧,又凸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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