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法院:大力主动执行促进执行提速
2014-06-12 14:03:45
当事人领取标的款
     中国法院网讯 (刘益文 周亮亮 宁馨)  2014年1月至今,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通过主动执行程序执结案件53件,执行到位金额260万余元,执行到位率达98.11%;主动执行案件平均结案周期只有8天,“执行周期”大大缩短。

  2012年7月28日,顾某在瑞金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大众迈腾小汽车,在使用车辆中发现该小汽车系事故车翻新车,为此,顾某将瑞金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汽车销售公司给予20多万元的赔偿。案件生效后,汽车销售公司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后未履行义务,瑞金市人民法院即启动主动执行程序,承办人员采取查询、冻结等方式,在短短十天内就为顾某执行到全部了赔偿款。法院的主动执行,免去了当事人来回办理申请执行手续的长途奔波之苦,高效快捷,便民利民。

  据悉,近年来,为了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瑞金市人民法院大力推行主动执行工作,在征求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判决、调解书生效后,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义务时,案件承办法官会立即启动执行程序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整个过程无须当事人来回法院“跑腿”办理申请手续。通过主动执行制度,改善了“执行难”问题,提升执行效率,取得较好的执行效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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