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接受监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2014-06-12 09:12: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 作者:曾妍
  • 会议现场
  • 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讲话
  6月11日下午,湖南法院接受监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时态主持会议,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金旺廷传达了全国法院监督联络工作会议精神。

  康为民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初步建立了接受监督工作机制,认真办理意见建议和关注案件,切实加强日常联络工作,不断拓宽沟通交流平台,积极争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支持,有力推动了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康为民要求,全省法院要深化认识,增强做好接受监督工作的紧迫感。他指出,人民法院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特色,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深化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的重要方式,对于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质效、提升司法公信,推进法院整体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加强接受监督工作是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司法作风的必然要求,是改进法院工作、提高司法质效的重要途径,是赢得社会认同、提升司法公信的迫切需要。要强化责任,努力夯实接受监督工作基础。全省法院要将接受监督工作摆在法院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强化“三个责任”,即一把手责任、“两会”工作责任、三级法院责任,将接受监督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全省各级法院院长是做好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担负起责任,亲自谋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一把手要率先垂范,亲自接待代表、委员,亲自督促解决代表、委员关注事项,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体系,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开拓创新,不断健全接受监督工作机制。要健全定向结对联络工作机制用真心真情赢得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健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要坚持依法办理。对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要确保办理时效,避免久拖不决。要坚持“办理与沟通并重”。既要把案件办好,又要把道理讲清。要健全上下联动机制。要统筹兼顾,切实提升接受监督工作成效。要结合代表、委员的要求期待,结合人大、政协工作规划,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开展接受监督和联络工作。

  康为民强调,全省法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做好接受监督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赢得代表、委员理解和支持,提升湖南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为实现中国梦的湖南篇章提供公正有效的司法保障。

  湖南高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湖南高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院院长、分管联络督查工作的院领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联络督查的同志、基层法院院长和办公室主任通过全省法院视频专网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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