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中院:220条意见建议“分田到户 责任到人”
2014-05-15 14:44:56
     中国法院网讯 (张慧斌)  “要善于从一个个具体意见建议的背后发现一些真问题。这个问题定我为责任领导,从我改起。”5月14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清泉率先表态,主动要求担当收集到的220个意见建议中的一些问题的责任领导,将意见分到自己头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

  当天8点30分,吉安中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问题汇总与整改会,计划用一整天的时间研究讨论收集到的220条关于“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的责任归口,准备“分田到户、责任到人”,落实具体承办部门,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和详细的整改意见。该院在家的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及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

  自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吉安中院坚持开门搞活动,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充分利用电话、法院网站、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征集到意见建议220条。这些意见建议既有来自全市13个县(市、区)法院一线干警的心声,也有广大律师的意见;既有全市各机关部门的“提醒”,也有案件当事人的呼声;既有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真知”,也离退休老干部的“灼见”。

  为了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走过场,真正通过活动开展提升审判质效,增强法院工作效率,提高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吉安中院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经过长达半个月的梳理汇总,终于初步将收集到的220条意见建议进行了分类归口,厘清了责任部门。

  本次问题整改会上,吉安中院长达48页纸的《关于“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汇总》不仅仅是简简单单的问题罗列和陈述,更是一份明确了整改意见、责任部门、责任领导、整改时限的意见建议立行立改方案。

  针对各县法院一线干警提出来的视频会议多的意见建议,该院明确了尽量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尽量开有实质内容、解决具体问题的会议整改意见;针对一线办案法官要求和领导谈心交流的建议,明确要求院领导一个月内对自己分管部门的干警全部谈心一次;针对一些律师提出的个别法官拖延审理期限的建议,将组织开展全市法院审限专项督察活动,组织审限督查小组对审限问题进行检查……

会上,与会人员直面问题,不时地说道,“提得好”、“虚心接受”、“照单接受”等。根据具体意见建议涉及的工作部门、具体内容、整改难度,220条意见建议全部确定了整改时限,或是即刻办理,或是限期办理,或是建章立制……220意见建议全部确定了清晰具体的整改意见、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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