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为农民工垫付工资 法院执结到位暖人心
2014-05-07 14:14:41
5月5日,该院为田永发了现金支票。
     中国法院网讯 (王官震)  “俺以后一定带领兄弟们好好干,不能辜负法院对俺们的帮助,帮我要回了血汗钱。”5月5日下午,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敏亲自将五点五万元的现金支票交到为26名农民工垫付工资款的包工头田永手里时,他动情地对法院说出了上边的话。

  “俺以后一定带领兄弟们好好干,不能辜负法院对俺们的帮助,帮我要回了血汗钱。”5月5日下午,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敏亲自将五点五万元的现金支票交到为26名农民工垫付工资款的包工头田永手里时,他动情地对法院说出了上边的话。

  2010年7月,新乡市某建筑公司承建卫滨区某社区建筑工程。而该公司将一部分工程分包给其项目经理李亮。2010年7月11日,田永作为包工头带领26名农民工到李亮承包的建筑工地从事砌砖等建筑工作。但2012年9月8日该工程完工时,包括田永在内的27名农民工工资有五万五千元尚未结清。在他们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田永等27人将该建筑公司和承包人李亮诉至法院。

  法院在受理中查明,田永等27名农民工2010年7月11日开始卫滨区某社区建筑工地工作。因新乡市某建筑公司将该工程发包给李亮。而该建筑公司并未给李亮全部结清工程款是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主要原因。2013年11月15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李亮于十日内支付田永等人工资,被告新乡市某建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判决生效后,新乡市某建筑公司和李亮都不履行判决。田永等27人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执行。

  当时2014年春节将至,田永觉得自己带领26名农民工兄弟在外打工没要挣到钱,觉得很对不起大家。为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田永决定自己先垫付26名农民工兄弟的工资。法院对田永敢于担当的仁义做法很是感动,表示一定会维护其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史平清考虑到该案件的特殊性,仔细研究案情,策划执行方案,制定执行措施。他带领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李亮家,通过询问和实地考察得知,李家只有平房三间,确实再无其它可供执行的东西。随后执行干警又走遍各个银行查询其财产情况以及存款情况,但均未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向李亮索要拖欠工资已然不现实了的情况下,执行干警史平清又多次联系了连带责任人新乡市某建筑公司,通过给其法定代表人做思想工作,讲解利害关系和法律规定,又与该公司的法律顾问进行了沟通,最终被执行人新乡市某建筑公司同意履行全部工资款,并承诺五一前全部履行完毕。4月28日该公司将所欠的五万五千元的工资款交到了法院。

  5月5日在田永收集到26名农民工的全部签名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魏敏亲自为其发了现金支票。魏敏高度评价田永为农民工垫付工资的行为,并表示:这种为社会输送正能量的行为一定要的弘扬,其合法权益一定要得到维护。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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