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组怕事拒发补偿款 姐弟俩起诉维权
2014-05-04 09:10: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泾县频道 | 作者:齐军仕
  家庭承包的土地被征用后,土地补偿款发到了所在村民组,但村民组因怕其他家庭成员对补偿款主张权利为由拒发补偿款给应得的家庭成员。近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某村民组支付原告李红、李龙土地征用补偿款3240元。

  1998年12月30日,李老汉从其所在的村委会承包了一等地2.68亩、二等地1.6亩、三等地0.4亩。当时家庭承包人口为四人,分别为李老汉和他的妻子、儿子李龙、女儿李红。李老汉的妻子和李老汉分别于2005年、2010年去世。2013年,0.4亩的三等地被S322省道拓宽改造征用了0.1亩,征用的土地补偿款3240元发到了村民组,但村民组却以李红、李龙的哥哥李虎对该补偿款主张权利为由,拒绝支付补偿款给李红、李龙。李红、李龙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老汉作为户主承包的土地属于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土地被征用的补偿款3240元是家庭成员应得的收益。由于李老汉夫妇已经去世,村民组应及时将补偿款发放给承包地现有的家庭成员李红、李龙。村民组辩称因为李红、李龙的哥哥李虎也对该补偿款主张权利,所以补偿款不能发放的意见,于法无据,不能成立。遂判决如上。

  (文中系化名)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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