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打工致残 新野法院及时执行助维权
2014-04-22 14:54:44
     中国法院网讯 (宋豫 李建)  4月21日,当打工致残的农民符某从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李建手中接过28000元赔偿款时,眼里噙着泪水感激地说:“谢谢法官…….感谢法官……!要不是你们及时给我执行赔偿款,我治病借他人的钱怎么还,日子都没法过了。”这是该院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又一真实案例。

  被告符某某雇佣原告符某等人粉刷墙壁,符某的工钱为每天120元。2013年12月26日,原告在粉刷二楼墙壁时,因所搭外架太低,原告就站在前檐下粉刷,前檐垮塌,使原告从二楼摔下,后被送往新野县人民医院医治,住院29天,花去医疗费36609元。原告伤情经南阳古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八级伤残。2014年3月20日,新野县法院判决被告符某某赔偿原告各项费用28000元。原告于2014年4月17日向新野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新野县法院受案后,本着从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出发,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依法快立、快调、快执的原则,执行法官牺牲双休日的时间,往返奔波186里路程,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如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经过三天细致的  释明,终于使被告履行了判决书所确定的28000元的义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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