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为重点民生工程“订制”司法服务
2014-04-10 07:49: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生晨 杨文斌 史燕龙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召开的全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大会上获悉,今年,内蒙古将重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和扶贫攻坚工程、百姓安居工程等重大发展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全力改善人民生活。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迅速行动,提出要为重点民生工程“订制”司法服务,全力为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内蒙古高院要求全面准确地把握重大发展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的目标方向和重点任务,切实把人民法院工作放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定位,放到“8337”发展思路中来谋划,进一步理清司法服务保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目标、任务、重点,认真排查各类影响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积极主动作为,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确保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要积极主动正视问题和矛盾,依法公正审理涉及重点工作和项目的各类案件,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权牢牢抓在手上,确保为全区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充分认识到全区重点工作和项目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高度关注事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切实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通过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为自治区各项事业不断迈出新步伐、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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