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大听取省政府等情况汇报
首次开展行政处罚法执法检查
2014-04-09 14:25:07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丁国锋
  4月8日下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在南京市召开行政处罚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及省法制办、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工商局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情况汇报,并启动为期一周的集中执法检查活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丕祥、江苏省副省长徐鸣出席会议。据悉,这是1996年行政处罚法实施以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就该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18年来,行政处罚法对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尤其在规范乱处罚、滥处罚取得较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解决、协调的问题不少。”公丕祥在讲话中介绍,开展此次执法检查目的在于对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纠正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推动法律有效贯彻落实。

  徐鸣向执法检查组介绍,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江苏在全国较早制定出台了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行政处罚监督办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意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等政府规章和文件,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实施和监督进行全面规范。

  徐鸣还介绍,江苏自2006年启动并于2008年在全省全面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实施意见,成立工作小组推动建立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近年来,先后两次对行政处罚五大类、11种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编制行政权力总目录,建立权力数据库,实施动态调整。

  据了解,以城市管理集中处罚权工作为例,江苏省13个省辖市、38个县(市)已实现全覆盖,还有7个县(市)也将很快实施,其中苏南全部和苏中部分县(市)已将该项工作向建制镇延伸,有效推动了执法重心下移和城乡一体化进程。

  “按照立法规划,目前正在组织力量起草、调研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和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两个地方性法规草案,并尽快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徐鸣介绍说。

  江苏省政府法制办主任于爱荣在发言时介绍,省法制办明确将行政处罚法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内容,3年来共组织各级执法人员法律培训109万人次、法律知识考试7642场次,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同时通过建立省、市、县(区)三级政府法制机构的本辖区内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管理库,动态管理全省近19万个执法人员信息,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

  针对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不畅通以及执法处罚中“重实体、轻程序”问题等行政处罚法实施中的问题,于爱荣建议进一步通过完善行政处罚设定权、规定权以及听证、处罚证据、执行等制度,合理规定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罚款权限,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

  “行政处罚法作为公安法治建设重要内容,贯穿于公安工作和平安建设全过程,与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同部署、同落实,省厅先后规范了治安、禁毒、边防、消防等230多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近3年来还先后制定执法制度98件,明确规范了行政处罚中应当把握的情节、数额等标准。”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王琦在发言中介绍,江苏全面推行行政处罚案件“归口统一”法制部门或法制员审核机制,坚持“关口前移”、“逢案必审”,全省所有一线执法单位全部配备法制员,从机制上建立一道严密的“防火墙”。3年来,江苏省公安机关办结行政案件达306万余件、行政处罚342万余人,但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提起复议、诉讼的仅2457件,其中被撤销、变更的仅有30件。公安涉诉信访案件连续多年呈较大幅度下降,其中2012年下降12.4%、2013年又下降6.9%。

  执法检查组副组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孙如林介绍,2014年年初,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省政府法制办就执法检查有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商定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2月25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法执法检查的通知》和工作方案。这次执法检查组共有11名成员组成,其中6名省人大常委、2名全国人大代表、3名省人大代表,从4月9日开始分成两个小组分别赶赴淮安、镇江、南通、苏州、南京等市县进行检查。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无锡、徐州两市人大常委会也将按照部署开展执法检查。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