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跨国解纷新平台
广西东兴法院调解中越边贸纠纷纪实
2014-03-29 09:59: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费文彬
3月19日,广西东兴市人民法院中越商事纠纷特别巡回法庭揭牌成立,仪式简短朴素,气氛热烈有序,意义却非同寻常——这是中国首个中越商事纠纷特别巡回法庭。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政法委书记罗湘洲评价:这个特别巡回法庭的成立,顺应了边境贸易经济不断升级的形势,为维护中越两国边民贸易提供了重要的平台和载体。
化解边贸纠纷促进经济发展
随着东兴市边贸生意的快速发展,2011年12月9日,东兴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在繁华的东兴互市贸易区成立“东兴边民互市贸易区调解室”,并指派多名有调解经验且精通越南语的法官作为调解员,专门调解发生在边境地区争议标的额较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维护边贸互市交易的正常秩序。
“随着东兴市发展成为国家重点开放实验区,我们把原来的调解室升格为中越商事纠纷特别巡回法庭,为日益增多的边民贸易纠纷提供更加快速的解决通道。”谈到成立特别巡回法庭的目的时,东兴法院院长李云鹏说。
双语调解边贸矛盾
双语调解作为东兴市法院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新型调解模式,得益于近几年该院引进的双语人才。他们运用通俗易懂的越南口语表达常用法律术语,开展调解工作,得到边民的一致认可。
就在特别巡回法庭成立的当天上午,记者在双语法官吴琴的办公室采访时,就看见她接到两个电话,分别用白话、普通话、越南语在交谈。
“刚才是和越南广宁省和平商贸股份公司的代理律师李佳璐和当事人米存武交谈,约好3月20日去律师所商谈287万元赔偿款的分配方案。”
从2008年开始,越南和平商贸有限公司和东兴市的生意人米存武一直做煤炭交易,到2012年4月,和平公司尚欠米存武350万元无法偿还。为此米存武找到了法院调解室反映情况,经过法官吴琴多次约请和平公司法人代表阿平和米存武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和平公司同意将公司名下的德显18号轮船碰撞赔偿款287万元,在扣除律师费之外全部支付给米存武,并建议双方当事人在越南大使馆办理了合法的委托手续和相关证明。
“这次有多大的把握?”记者问吴琴。
“有个七、八成吧,大家都认可了,就等着把这笔287万元的赔偿款执行回来后交付给米存武。”
吴琴说,这是她调解案件当中标的额最大的一笔。此时,她正挺着8个多月的大肚子处理相关材料。
开拓纠纷调解新渠道
由于跨河相隔,有些边贸纠纷不能面对面调解,微信、QQ这些电子工具在东兴法院年轻的办案人员中得到很好的运用。
中国的吴敬强与越南的阮志远长期做着面粉生意,在一次交往中,吴敬强发给阮志远的货物与事先约定的标准有些差别,导致在销售上产生困难。阮志远便以此为由,迟迟不肯打款给吴敬强。为了追讨货款,2012年8月23日,吴敬强到调解室寻求帮助。
通过电话联系得知,阮志远愿意与吴敬强调解,但因生意繁忙,暂时不能离开越南。针对这种情况,法官想到了阮志远懂中文,在征求双方意见后,便借助网络视频技术为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协议:阮志远在原来价格的基础上,扣除30%后偿还吴敬强的货款。
立案后的第9天,阮志远拿到了调解文书。在QQ上,阮志远反馈:“这样的诉讼没有奔波劳累,花钱少,操心少。”随后,一个竖起大拇指的表情给予了法官最高评价。
据了解,截至2013年底,该调解室共成功调解了中越边贸纠纷近100件,中越劳务纠纷13件,涉案标的额达530多万元,开展普法活动14次,共接受客商法律咨询近300人次。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智军告诉记者:“经过2年多的实践证明,调解室的做法还是比较成功的,希望新成立的特别巡回法庭能够成为两国之间解决边贸矛盾的桥梁,打造成东兴法院一张闪亮的司法名片。”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政法委书记罗湘洲评价:这个特别巡回法庭的成立,顺应了边境贸易经济不断升级的形势,为维护中越两国边民贸易提供了重要的平台和载体。
化解边贸纠纷促进经济发展
随着东兴市边贸生意的快速发展,2011年12月9日,东兴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在繁华的东兴互市贸易区成立“东兴边民互市贸易区调解室”,并指派多名有调解经验且精通越南语的法官作为调解员,专门调解发生在边境地区争议标的额较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维护边贸互市交易的正常秩序。
“随着东兴市发展成为国家重点开放实验区,我们把原来的调解室升格为中越商事纠纷特别巡回法庭,为日益增多的边民贸易纠纷提供更加快速的解决通道。”谈到成立特别巡回法庭的目的时,东兴法院院长李云鹏说。
双语调解边贸矛盾
双语调解作为东兴市法院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新型调解模式,得益于近几年该院引进的双语人才。他们运用通俗易懂的越南口语表达常用法律术语,开展调解工作,得到边民的一致认可。
就在特别巡回法庭成立的当天上午,记者在双语法官吴琴的办公室采访时,就看见她接到两个电话,分别用白话、普通话、越南语在交谈。
“刚才是和越南广宁省和平商贸股份公司的代理律师李佳璐和当事人米存武交谈,约好3月20日去律师所商谈287万元赔偿款的分配方案。”
从2008年开始,越南和平商贸有限公司和东兴市的生意人米存武一直做煤炭交易,到2012年4月,和平公司尚欠米存武350万元无法偿还。为此米存武找到了法院调解室反映情况,经过法官吴琴多次约请和平公司法人代表阿平和米存武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和平公司同意将公司名下的德显18号轮船碰撞赔偿款287万元,在扣除律师费之外全部支付给米存武,并建议双方当事人在越南大使馆办理了合法的委托手续和相关证明。
“这次有多大的把握?”记者问吴琴。
“有个七、八成吧,大家都认可了,就等着把这笔287万元的赔偿款执行回来后交付给米存武。”
吴琴说,这是她调解案件当中标的额最大的一笔。此时,她正挺着8个多月的大肚子处理相关材料。
开拓纠纷调解新渠道
由于跨河相隔,有些边贸纠纷不能面对面调解,微信、QQ这些电子工具在东兴法院年轻的办案人员中得到很好的运用。
中国的吴敬强与越南的阮志远长期做着面粉生意,在一次交往中,吴敬强发给阮志远的货物与事先约定的标准有些差别,导致在销售上产生困难。阮志远便以此为由,迟迟不肯打款给吴敬强。为了追讨货款,2012年8月23日,吴敬强到调解室寻求帮助。
通过电话联系得知,阮志远愿意与吴敬强调解,但因生意繁忙,暂时不能离开越南。针对这种情况,法官想到了阮志远懂中文,在征求双方意见后,便借助网络视频技术为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协议:阮志远在原来价格的基础上,扣除30%后偿还吴敬强的货款。
立案后的第9天,阮志远拿到了调解文书。在QQ上,阮志远反馈:“这样的诉讼没有奔波劳累,花钱少,操心少。”随后,一个竖起大拇指的表情给予了法官最高评价。
据了解,截至2013年底,该调解室共成功调解了中越边贸纠纷近100件,中越劳务纠纷13件,涉案标的额达530多万元,开展普法活动14次,共接受客商法律咨询近300人次。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智军告诉记者:“经过2年多的实践证明,调解室的做法还是比较成功的,希望新成立的特别巡回法庭能够成为两国之间解决边贸矛盾的桥梁,打造成东兴法院一张闪亮的司法名片。”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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