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创新高 公正不“打折”
2014-03-12 08:32:5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吟秋 佟季
全国法院受理案件突破1400万件,审判任务继续加重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016件,同比上升3.2%。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含减刑、假释)14216957件,是建国以来的最高位,同比上升7.4%。其中,新收案件13371745件,同比上升6.8%,升幅高于2003至2012年期间的年均增长水平。就地方法院而言,民商事诉讼案件(含一审、二审、再审案件,下同)增势仍较明显,全年新收8442450件,同比上升6.3%;其中,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继续大幅上升,全年新收4526349件,同比上升9.3%。刑事、行政诉讼案件略有下降,全年分别新收1079907件、159728件,同比分别下降2.6%、2.3%。
案件的持续增多,说明当前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进一步增加,也意味着人民法院审判任务继续加重。刑事、民商事诉讼案件“一降一升”,表明在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向好的背景下,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仍处于社会矛盾多发的“阵痛”阶段。
全国法院审执结案件再创新高,总量逼近1300万件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结案件9716件,同比上升1.6%。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执结案件12946633件,同比上升4.4%;结案量又创历史新高,同比升幅、年度结案增量均高于2003至2012年的年均水平。2013年,各级法院审执结案件数已是2003年的1.5倍,但法官人数在此期间则相对稳定,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
针对收案持续上升、法官人数并未明显增多的客观实际,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对下审判业务指导。全年共出台司法解释28件,发布指导性案例10件以及若干规范性文件,统一规范各级法院司法行为,提升依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的司法能力,积极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案件审判质量继续提升,瑕疵裁判总体继续减少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的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95.69%。从案件质量评估指标数据来看,反映地方法院审判效率的主要指标进一步提高,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正常期限内执结率分别为99.38%、99.65%,同比分别上升0.2个、0.07个百分点;结案均衡度为0.79,相比2012年继续向好。反映裁判瑕疵的主要指标进一步向好,地方法院一审上诉改判率、一审上诉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改判率、生效案件发回重审率同比分别下降了0.69个、0.18个、0.02个、0.15个百分点。推进司法公开、加强司法民主的工作成效明显,二审开庭率、申诉听证率、一审案件陪审率等指标均有不同程度上升。
审判案件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生命线。无论因为何种原因,办错任何一个案件,都是对人民群众的极大伤害,都将减损司法的公信和权威。各级法院十分重视案件审判质量,严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坚持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经过各级法院一年来的不懈努力,在审判任务持续增多、办案要求只增不减的情况下,案件质量总体水平继续提高,成绩令人欣慰,也为各级法院在下一阶段取得更大成绩奠定坚实基础。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016件,同比上升3.2%。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含减刑、假释)14216957件,是建国以来的最高位,同比上升7.4%。其中,新收案件13371745件,同比上升6.8%,升幅高于2003至2012年期间的年均增长水平。就地方法院而言,民商事诉讼案件(含一审、二审、再审案件,下同)增势仍较明显,全年新收8442450件,同比上升6.3%;其中,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继续大幅上升,全年新收4526349件,同比上升9.3%。刑事、行政诉讼案件略有下降,全年分别新收1079907件、159728件,同比分别下降2.6%、2.3%。
案件的持续增多,说明当前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进一步增加,也意味着人民法院审判任务继续加重。刑事、民商事诉讼案件“一降一升”,表明在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向好的背景下,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仍处于社会矛盾多发的“阵痛”阶段。
全国法院审执结案件再创新高,总量逼近1300万件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结案件9716件,同比上升1.6%。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执结案件12946633件,同比上升4.4%;结案量又创历史新高,同比升幅、年度结案增量均高于2003至2012年的年均水平。2013年,各级法院审执结案件数已是2003年的1.5倍,但法官人数在此期间则相对稳定,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
针对收案持续上升、法官人数并未明显增多的客观实际,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对下审判业务指导。全年共出台司法解释28件,发布指导性案例10件以及若干规范性文件,统一规范各级法院司法行为,提升依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的司法能力,积极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案件审判质量继续提升,瑕疵裁判总体继续减少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的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95.69%。从案件质量评估指标数据来看,反映地方法院审判效率的主要指标进一步提高,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正常期限内执结率分别为99.38%、99.65%,同比分别上升0.2个、0.07个百分点;结案均衡度为0.79,相比2012年继续向好。反映裁判瑕疵的主要指标进一步向好,地方法院一审上诉改判率、一审上诉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改判率、生效案件发回重审率同比分别下降了0.69个、0.18个、0.02个、0.15个百分点。推进司法公开、加强司法民主的工作成效明显,二审开庭率、申诉听证率、一审案件陪审率等指标均有不同程度上升。
审判案件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生命线。无论因为何种原因,办错任何一个案件,都是对人民群众的极大伤害,都将减损司法的公信和权威。各级法院十分重视案件审判质量,严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坚持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经过各级法院一年来的不懈努力,在审判任务持续增多、办案要求只增不减的情况下,案件质量总体水平继续提高,成绩令人欣慰,也为各级法院在下一阶段取得更大成绩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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