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中院院长向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2014-02-19 14:20:37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柯军向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法院工作
     中国法院网讯 (元春华)  2月19日,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柯军向抚州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法院工作,提请大会审议报告并请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报告回顾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的工作情况。2013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5882件,办结16419件,同比分别上升13.6 %和17.9%。其中,抚州中院受理案件1136件,办结1077件。主要抓了以下工作:狠抓执法办案,在服务“三大战役”、幸福抚州建设中拓展司法作为;关注民本民生,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中彰显司法宗旨;创新工作机制,在严格内部管理外部监督中提高司法质效;锤炼过硬素质,在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中提升司法形象;坚持广开言路,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中推进司法公开。

  报告提出了2014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基本任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目标,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依法忠实履职,大力促进平安抚州、法治抚州建设,为“三大战役”提升年、建设幸福抚州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就是要做到“五个坚持”:坚持依法履职,以更加务实的举措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公正司法,以更加完善的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以更加优质的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正确方向,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从严治院,以更加严格的要求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