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给付租赁费 躲债的"老赖"棋牌室里被抓个正着
2014-02-17 16:25:23
     中国法院网讯 (侯德伟)  2月17日,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

  孙某系大连市金州区某镇农民,2011年3月至2012年1月,在他担任某建筑工地小工头期间,以自己的名义从汪老汉手中租赁了桥板等建筑工具,欠下汪老汉租赁费三千元。后经多次催要,孙某就是不还,无奈,汪老汉只好来到法院,一纸诉状将孙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孙某立即给付租赁费三千元。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被告孙某于201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汪老汉租赁费三千元的调解协议。

  可是,到了还款期限,孙某没有还钱。汪老汉只好于2013年3月再次来到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执行员及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要求孙某申报财产,传票传其3日内到庭。然而,孙某无动于衷,不予理采。接着,执行员又采取了一系列执行措施,但孙某一无存款,二无车辆,三无房产,四无土地,其本人又外出打工,不去向,致使本案陷入僵局,被迫中止执行。

  2月17日一大早,汪老汉急勿勿地来到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称孙某回家来了。执行员立即采取行动,与法警一道,驱车30多公里来到孙某的家中,可是,家中无人。四处寻找,也不见其踪影,执行员只好原路返回……。让孙某怎么也没有料到了的,就在他放心大胆地走进一家棋牌室,准备放心地玩上一天的时候,执行员和法警却出现在他面前。

  当执行员要求其还钱时,孙某不但不听劝告,反而漫骂法院和申请人。无奈,法警只好给你带上了手铐。见法院动真格的了,孙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两腿一下子就软了,苦苦哀求汪老汉和执行员,原谅他的野蛮和无理,并立即让亲属送来了3300元(其中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致使躲避了一年之久、千方百计抗拒法院执行的孙某,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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