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官进行释明引导工作的一点感悟
2014-02-14 10:44: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代莲
  上班很多年了,最近遇到了十多年来少有的困惑,当诉讼的结果可能与当事人的预期相悖,而当事人情绪十分激烈时,到底该如何做好释法明理工作……

  这是一起离婚案件,张某于春节前起诉要求与妻子胡某离婚。承办此案后,我首先在办公室见了张某。张某提出要求,希望快点把婚离掉。因胡某现在外地务工,我和几个工作人员在张某的带领下去了胡某的娘家。

  还没进门,就发现一个滴着涎水、目光呆滞的男人站着,嚼着的饭一粒粒又从嘴里慢慢掉下来。跟胡某母亲打过招呼后我们就进了屋。水泥的墙面和地面,没找到椅子,可以说是家徒四壁。

  我们向雷母说明来意,并将有关文书送达给了她。雷母谈到了女儿跟张某的“裸婚”、婚后点滴,还说到了自己的家境,并把抚养残疾儿子的情况一一道来,还拿出儿子的残疾证等证件给我们看。

  最后,我问起胡某的下落和联系方式。雷母说她不知道,女儿在外打工,除了养活她自己,还得养活残疾弟弟和无业也无退休金的母亲,没有路费钱,所以过年也不会回家。

  这下可难了,既问不到胡某的联系电话,也找不到她的联系地址。回到办公室后,我就耐心地跟张某做工作:你们结婚才一年多,现在胡某在外务工,又找不到人,还需要补充相关的证据,否则依照婚姻法有关规定,这个婚难得就离掉,理由一个是送副本找不到本人,如果公告送达则需要补充证据;二个是如果要求法院判决离婚,证据也不足,也需要补充证据。而张某仅提供结婚证,未提供其他证据,这不能达到他想快点离婚的要求。随后,我还把婚姻法等有关法律条文给他看,希望可以更好地引导他进行诉讼。

  没想到,这个为当事人着想的“法官释明引导”工作,却给我带了“祸患”。第二天,张某在电话里大骂,说的话不堪入耳。第三天,他竟然还带人到法院,气势汹汹地向我问狠,说什么“法官未审先判”、“法官违法办案”……经过长时间耐心细致的解释,张某及其带过来的人仍然很不服气,强烈要求判决离婚。

  这个案子还没有开庭,也不知道张某是否准备了其他的证据,到今天为止还未收到他提供的证据材料。

  事情虽然过去了,却给我带来了不小的震撼。法官对不懂法律的当事人到底该如何行使释明权?如何让自己的解释工作更明白、更好懂?如何不让当事人产生误会?这是值得思考的,也是我今后工作中需要注意和学习的问题。

(作者单位: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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