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赴德参加艺术节 掉落高台摔伤诉学校
2014-02-11 10:59:36
     中国法院网讯  中学生小梓(化名)利用暑假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去德国的活动,本想可以丰富自己的暑期生活,却不幸从高台摔落,小梓的父亲伤心之余将小梓所就读的学校北京某学校、负责照顾小梓的赵老师以及收取活动费用的北京某文化交流公司诉至法院。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小梓诉称,2013年6月,被告北京某学校组织小梓等学生到德国参加金色年华•汉堡国际艺术节活动,活动期间为8月7日至8月17日。小梓的父母为此向北京某文化交流公司支付了3万余元活动费并在公证处办理了委托学校赵老师负责小梓在德国期间的生活事宜的公证。之后,小梓随老师赴德。8月11日晚间,同行的一名学生不慎遗失护照,随行老师动员学生去宾馆附近寻找,因时间过晚,环境陌生,小梓在寻找护照的过程中不幸从3.5米高的高台坠下后昏迷不醒,之后经历了多次手术和抢救。这次事故直接导致小梓多处骨折,颅内至今仍有血肿。小梓的父母表示,因多次与各方协商赔偿事宜,但均未达成一致,故诉至法院,要求学校北京某学校、负责小梓在德期间生活事宜的赵老师以及收取费用的北京某文化交流公司连带赔偿小梓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近3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官提醒:

  各位家长,如今各个学校经常会在寒暑期提供一些赴外游学参观的机会以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增加学生的人生阅历,但初中、高中学生尚未成年,在自理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仍与成年人有一定区别,外出参观、游学应加倍小心,以免产生危险。
责任编辑:李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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