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摔伤出院后死亡 家属法院维权获赔12万6
2014-01-15 16:37:18
中国法院网讯 (毛伟) 雇工摔伤后送医院救治,出院不到两个月死亡。近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审结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案,达成了由被告蔡斌支付原告李华、周桂各项费用计人民币12.6万元,扣除已支付的4.6万元,还需支付8万元的调解协议。
李军系蔡斌雇请的工人,为蔡斌建房做小工。每天工资40元,平时李军在蔡斌家吃住。2013年5月19日,李军被发现从蔡斌新建楼房二楼摔至地面,当即被送往医院救治。2013年6月15日李军出院。同年8月9日,李军死亡。在此期间,蔡斌先后支付4.6万元。就赔偿问题,李军的父母李华、周桂将蔡斌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不能单纯的一判了之,于是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
李军系蔡斌雇请的工人,为蔡斌建房做小工。每天工资40元,平时李军在蔡斌家吃住。2013年5月19日,李军被发现从蔡斌新建楼房二楼摔至地面,当即被送往医院救治。2013年6月15日李军出院。同年8月9日,李军死亡。在此期间,蔡斌先后支付4.6万元。就赔偿问题,李军的父母李华、周桂将蔡斌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不能单纯的一判了之,于是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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