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构建法庭新模式 打造为民服务新平台
2014-01-10 09:29: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肖伦春
  人民法庭是离群众最近的地方,法官的身影时刻出现在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如何真正做好司法为民?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近年来在管理及指导人民法庭工作中,创新意识,坚持构建法庭新模式,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司法为民的新平台。

  法庭诉讼服务中心:让法官与群众零距离

  2013年10月,长期在广东工作的陈某,因离婚纠纷要到该中心立案。他赶到时已接近下班时间,工作人员迅速审查了他的起诉材料,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当即办理了相关立案手续,整个过程前后不到十分钟。陈某连声感叹法院的办事效率高。

  诉讼服务中心是法院的“窗口”,也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方便群众立案,该院设立了大安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这也是贵港市法院系统首个法庭诉讼服务中心。该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一站式柜台,导诉员微笑着站在柜旁;柜台右侧设有书桌,桌上摆放着一台电脑和空白的各式诉状文书样本;书桌上面是电电视,时刻播放案件的审理流程、诉讼须知、各类案件立案收费标准等;柜台左侧是供临时休息及办事用的桌椅、笔墨、桶装纯净水等。该中心采取开放式窗口办公,为来访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接待。同时,工作人员热情周到,切实做到了对当事人的陈述耐心听取、对其困难热心帮助,对所提交的材料细心阅看,对诉讼活动中法律困惑悉心指导,收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法庭“无诉社区、村屯”: 法官主动深入群众中去

  2013年3月某天,该院思旺人民法庭的陈法官接到 “无诉村屯”村支书的电话说要调解一起离婚纠纷,陈法官连忙赶到村委会。原来,梁某与刘某为家庭琐事和经济问题发生争吵,并吵着要上法院离婚。陈法官了解情况后,本着“小纠纷不出村”的原则,当即与村支书一起对当事人进行劝说。一个多小时后,双方表示好好回家生活,一起可能形成诉讼的纠纷就这样化解了。

  这是平南县法院思旺人民法庭创建无诉社区工作室后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场景。2012年以来,平南县法院指导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法庭的地理优势, 并将审判职能向前延伸,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前,增加和谐音符,法庭干警深入社区、村屯开展创建无诉社区活动。通过与选出的示范社区、村屯设立“无诉社区、村屯工作室”,专门派出法官作为定点联系人,定期到社区、村屯联系并指导联调工作;示范社区、村屯的村干部发现他有矛盾纠纷时,主动联系法官进行调解,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真正做到“小纠纷不出屯,大纠纷不出村屯”。至今,四个人民法庭已设立了4个“无诉社区、村屯工作室”,且该项工作仍在继续创建中。

  法庭“妇幼维权工作站”: 妇幼家门口的维权站

  2013年10月,该院丹竹法庭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李某隐瞒其已出嫁了的妹妹李某某,将其父母遗留下来的祖屋转让给他人,严重侵犯了出嫁女的继承权。在了解到事情的真实情况后,主办法官决定追加李某某等三人作为本案的当事人参加诉讼。在审理的过程中,她耐心的给李某讲解了《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有关条文,促使李某最终认识到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妇女儿童是社会弱势群体,为更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平南县法院不断创新思路,不断探索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效途径,并将妇女儿童工作延伸到人民法庭,在丹竹法庭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 很好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此外,法庭的法官每年都深入所管辖的乡镇开展 “送法下乡”、“‘三八’妇女维权法律咨询周”、“街道咨询台”、“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特别是农村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维权能力,深受当地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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