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法院多举措维护食品安全秩序 营造好环境
2013-12-30 09:01:55
中国法院网讯 (张鸿洁) 为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环境,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法院采取五项措施,依法维护食品安全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今年以来,共审结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11件,判处犯罪分子20人。
从重从快审理,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该院严格适用法律,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依法从快从严审判,特别是从重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以及处于生产、销售源头的犯罪分子。并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确保用足、用好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手段,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能力。
设立“绿色通道”,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在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大厅专门设置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导诉、立案窗口,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对消费者提起的相关民事赔偿诉讼依法快立、快审、快结,依法适用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及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落实诉讼费缓、减、免等措施,确保经济困难的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建立沟通机制,形成合力增强打击能力。该院与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部门联系会议、情况通报、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协调会议,实现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对行政执法案件的移送、刑事案件各环节的配合形成配合机制,增强联合打击能力,确保行政机关相关处罚得到有效执行。
开展专项调研,强化行政部门监管职能。该院坚持能动司法,针对案件审理、执行中发现的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深入开展调研,及时发现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分析食品安全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以司法建议和审判白皮书等多种方式,及时提醒和督促职能部门完善制度,前移监管关口,强化对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防止食品安全犯罪的发生。
广泛深入宣传,增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该院借助开展的法律“六进”活动,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讲授食品安全最新法律法规,增强行政机关执法能力。为企业管理人员普及食品安全犯罪知识,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利用重大节日,走上街头,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印制和发放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典型案例宣传资料,现场讲解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从重从快审理,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该院严格适用法律,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依法从快从严审判,特别是从重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以及处于生产、销售源头的犯罪分子。并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确保用足、用好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手段,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能力。
设立“绿色通道”,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在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大厅专门设置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导诉、立案窗口,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对消费者提起的相关民事赔偿诉讼依法快立、快审、快结,依法适用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及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落实诉讼费缓、减、免等措施,确保经济困难的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建立沟通机制,形成合力增强打击能力。该院与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部门联系会议、情况通报、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协调会议,实现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对行政执法案件的移送、刑事案件各环节的配合形成配合机制,增强联合打击能力,确保行政机关相关处罚得到有效执行。
开展专项调研,强化行政部门监管职能。该院坚持能动司法,针对案件审理、执行中发现的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深入开展调研,及时发现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分析食品安全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以司法建议和审判白皮书等多种方式,及时提醒和督促职能部门完善制度,前移监管关口,强化对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防止食品安全犯罪的发生。
广泛深入宣传,增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该院借助开展的法律“六进”活动,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讲授食品安全最新法律法规,增强行政机关执法能力。为企业管理人员普及食品安全犯罪知识,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利用重大节日,走上街头,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印制和发放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典型案例宣传资料,现场讲解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责任编辑:杨青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