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启动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2013-12-27 14:44: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12月26日,记者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现场会获悉,从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该院将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专项活动,并明确2014年1月为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月。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的重点是,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婚姻家庭、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案件,涉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人身侵权责任案件,涉及劳动报酬的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涉及民生的案件和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其他涉民生案件。
湖南高院指出,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实干精神,抓好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要认真学习借鉴长沙经验。长沙中院开展“小额民生”集中执行专项活动三个月时间,共执结涉民生案件523件,执行到位金额7214.4万元。
湖南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12月30日前摸清案件底数。要开展好集中执行月活动。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的同时,讲究执行工作方法,加强舆论宣传,强化组织协调。
2013年,湖南全省法院以“阳光执行”为依托,执行工作发展态势持续向好。一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5462件(含旧存11237件),执结59764件,到位标的125.41亿元,较去年同期结案数上升10.32%,到位标的额上升21.83%;其中执结涉及抚养费、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等的民生案件1.8万件,到位标的约1.2亿元。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的重点是,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婚姻家庭、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案件,涉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人身侵权责任案件,涉及劳动报酬的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涉及民生的案件和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其他涉民生案件。
湖南高院指出,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实干精神,抓好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要认真学习借鉴长沙经验。长沙中院开展“小额民生”集中执行专项活动三个月时间,共执结涉民生案件523件,执行到位金额7214.4万元。
湖南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12月30日前摸清案件底数。要开展好集中执行月活动。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的同时,讲究执行工作方法,加强舆论宣传,强化组织协调。
2013年,湖南全省法院以“阳光执行”为依托,执行工作发展态势持续向好。一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5462件(含旧存11237件),执结59764件,到位标的125.41亿元,较去年同期结案数上升10.32%,到位标的额上升21.83%;其中执结涉及抚养费、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等的民生案件1.8万件,到位标的约1.2亿元。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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