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法院为28名农民工讨回拖欠两年工资
2013-12-09 14:54:42
28名农民工拿到拖欠两年的工资
     中国法院网讯 (赵艳艳)  日前,来自河北涞水县的28名农民工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处接待窗口前排起了长队,等待领回被拖欠两年的工资。

  “法官,谢谢您!真没想到,在年前就能拿到这拖欠两年的工钱,谢谢!”今年已经六十岁的白大爷喜笑颜开。在年前就能拿回工资,在白大爷看来,是一份惊喜。

  就在2010年3月至同年12月间,白大爷和张强等28名来自河北的农民受雇于李立、刘忠,来到房山区某工地干活。好不容易工程完工,白大爷和张强等28名工人却没能如约拿到工钱,当时只是领取了部分工资,还剩下2万多元余款没有给。在白大爷和张强等人的再三要求下,李立分别为白大爷和张强等人出具了欠据。白大爷和老乡们没想到,这工资一拖就是两年。

  原来,在此后的两年多时间里,白大爷和张强等28名工人多次找李立要工资,可李立老是推脱,工人们一直没有拿到工资。无奈之下,白大爷和张强等28人将李立、刘忠及发包方北京市张坊镇某村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经联社)一并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李立、刘忠给付张强等人工资,经联社承担连带责任。白大爷和张强等28名工人可以依据该判决获得百余元到上千元不等的工资,白大爷据此就可以获得665元的工资。

  工人们本以为很快就可以拿到钱,谁知李立和刘忠拒不履行判决文书。无奈之下,白大爷和张强等人在2013年8月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看到这28份执行申请后,了解到所欠的工资虽然不多,但涉及的人数较多,大多数是五六十岁的老农民,可想而知这些钱对于他们而言是“血汗钱”。

  考虑到这些因素,为了快速拿回钱,法官想尽了办法。被执行人刘忠因事故导致伤残,毫无执行能力,而李立名下也毫无财产,执行的希望就在负有连带赔偿责任的经联社上。最终,执行法官采用了“威慑”战术,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因李立抗拒执行,执行法官对李立依法予以拘留。得知李立被拘留,迫于法律的强大压力,经联社主动将二万多元工人工资交到法院,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农民工太不容易了,我们法院对农民工案件申请执行案件坚持‘快立、快执’的原则,就是希望尽可能快速地解决农民工薪资的的问题,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工兄弟的权益。”房山法院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张仲健如是说。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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