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办 办就办好”
——福建高院动真抓细转作风见闻
2013-12-02 08:19: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严峻 何晓慧
近期,由“办证难”衍生的“办事难”话题在网上持续发酵,直指一些机关和部门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官僚积弊。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立说立行立改,出台《关于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30条措施》,从畅通诉讼渠道、规范司法礼仪、加强释法说理、坚持公正高效四个方面,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日前,福建省委书记尤权等领导先后对此作出批示予以肯定。
诉求“马上办”
“判决不公,我要申诉!”年逾六旬的退休老教师陈阿姨一早赶到福建高院,进门后便直奔诉讼服务中心。
“您别急,有话慢慢说。只要符合申诉立案条件,我们都会在最短的时间内依法受理。”在导诉员高晓嵘的引导下,陈阿姨向工作人员递交了申诉的有关材料。在填写信息时,高晓嵘还为她递上了一个老花眼镜。
10分钟后,材料收转手续办妥。“按照法律规定,申诉案件我们要依法审查,您可以在家拨打我们的‘12368’电话,通过司法公益信息查询系统跟踪立案进展情况。”
没过几天,陈阿姨就接到福建高院的电话通知,该院分管信访的副院长何鸣要接访她。
在陈阿姨近一个小时的倾诉中,何鸣始终未打断她。“让当事人把话说完”,这是该院对每一名信访法官的基本要求。
经过对案情的抽丝剥茧,法官替陈阿姨找出了问题的症结:“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在于你当时一时疏忽,用了别人的身份证办理开户。从这个角度看,你自身也是有责任的。”“这些钱是你们老两口大半辈子的积蓄。请相信高院法官,一定会替你解决难题。”
“有你们这句话我就放心了……”陈阿姨满意而归。
“诉讼服务中心是群众表达诉讼需求、开展诉讼活动、寻求司法公正的重要场所。为给来访群众反映诉求打开一扇便捷之门,我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建成集诉讼引导、救助服务、立案审查、诉前调解等十大功能为一体的立案信访窗口。”福建高院立案一庭庭长戈建城告诉记者,“近年来,通过对软、硬件的升级改造,我院着力为群众提供办事有人引、咨询有人答、查询有人帮、材料有人收、电话有人接、纠纷有人解的‘一站式’服务,打造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温馨之地。”
针对群众申诉,福建高院除安排法官在接访窗口定点接访,还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预约接访、重点接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化解矛盾。对于涉及人数众多、群众反映强烈、争议较大等5类涉诉信访案件,通过举行听证,听取上访人诉求,征询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当面做当事人矛盾化解工作。今年以来,该院共为群众提供导诉、诉前调解等6000多人次,通过热线电话和接待来访的方式,为1.2万人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等服务,涉诉信访案件同比下降10%。
司法“温情牌”
近日,在福建高院立案二庭,审判员张卫红正在为当事人双方办理调解成功后的兑付手续。
这起案件发生于2011年。肖女士的儿子在学校与同学打牌输了,因自身患有特殊疾病,在被罚做深蹲时猝死。意外遭遇丧子之痛的肖女士把学校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学生猝死属于意外事件,学校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上的赔偿责任。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没能化解积怨。
张卫红告诉记者,这个案件一审、二审的判决在适用法律上并无不当。如果简单处理只要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即可。但考虑到申请人存在不满情绪,为避免矛盾激化,她没有简单下判,而是决定进行调解。
从“背靠背”到“面对面”,张卫红努力弥合双方分歧,在确定学校没有赔偿义务的前提下,从情理和道义角度积极争取其对申请人做出适当补偿,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法院既要“门好进、脸好看”,更要“话好听、事好办”,这是福建高院着力打造高效司法、亲和司法的重要目标。在福建高院出台的30条措施中,记者看到,该院将加强释法说理取信,增进理解认同放在了重要位置,以此做好司法公信的“下半篇文章”。从年初开始,福建高院大力深化司法公信建设,专门下发意见,要求法官不仅要尊重和保障诉讼各方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耐心解答人民群众的询问,同时还要加强审理环节的引导和说理、释明,讲法讲理讲情,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加强判后答疑,促进案结事了。
今年1至9月,福建高院审判执行效率持续提升,共审结各类案件3482件,同比上升10.36%。
网络“监督眼”
法官开庭是否准时、仪表仪容是否端庄、庭审纪律是否严谨、安保工作是否到位……如今,在福建高院有一双“监督眼”予以督察。
近日,记者在该院网上督察办公室看到工作人员轻轻点鼠标,网络“监督眼”开始巡查,不到2个小时就对全省所有107个科技法庭庭审情况做了一次网上“体检”。工作人员从中发现的问题被分类截屏保存,并作相应的文字记载。
福建高院监察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利用信息技术,借助网络、声像监控等手段,‘足不出户’就能实现远距离现场督察,使督察判断更加准确,点评更有依据,督促整改更有底气。”
除借助科技手段,福建高院还聘请一批人民法院监督员担任“顺风耳”和“千里眼”,深入院机关、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明察暗访。
曾担任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郑捷,是福州二中党委书记、特级教师。她两次受聘担任福建高院人民法院监督员并全程参加督查工作。“每一次时间、线路都由监督员自主设定,事前不打招呼不透露行程,确保我们监督员发现的问题真实而具体。对于我们反馈有关立案、审判、执行等诉讼程序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十分重视,要求相关部门马上整改,同时严格追责问责,加大对整治措施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真正做到问题没有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到位不放过。”郑捷如是说。
诉求“马上办”
“判决不公,我要申诉!”年逾六旬的退休老教师陈阿姨一早赶到福建高院,进门后便直奔诉讼服务中心。
“您别急,有话慢慢说。只要符合申诉立案条件,我们都会在最短的时间内依法受理。”在导诉员高晓嵘的引导下,陈阿姨向工作人员递交了申诉的有关材料。在填写信息时,高晓嵘还为她递上了一个老花眼镜。
10分钟后,材料收转手续办妥。“按照法律规定,申诉案件我们要依法审查,您可以在家拨打我们的‘12368’电话,通过司法公益信息查询系统跟踪立案进展情况。”
没过几天,陈阿姨就接到福建高院的电话通知,该院分管信访的副院长何鸣要接访她。
在陈阿姨近一个小时的倾诉中,何鸣始终未打断她。“让当事人把话说完”,这是该院对每一名信访法官的基本要求。
经过对案情的抽丝剥茧,法官替陈阿姨找出了问题的症结:“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在于你当时一时疏忽,用了别人的身份证办理开户。从这个角度看,你自身也是有责任的。”“这些钱是你们老两口大半辈子的积蓄。请相信高院法官,一定会替你解决难题。”
“有你们这句话我就放心了……”陈阿姨满意而归。
“诉讼服务中心是群众表达诉讼需求、开展诉讼活动、寻求司法公正的重要场所。为给来访群众反映诉求打开一扇便捷之门,我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建成集诉讼引导、救助服务、立案审查、诉前调解等十大功能为一体的立案信访窗口。”福建高院立案一庭庭长戈建城告诉记者,“近年来,通过对软、硬件的升级改造,我院着力为群众提供办事有人引、咨询有人答、查询有人帮、材料有人收、电话有人接、纠纷有人解的‘一站式’服务,打造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温馨之地。”
针对群众申诉,福建高院除安排法官在接访窗口定点接访,还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预约接访、重点接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化解矛盾。对于涉及人数众多、群众反映强烈、争议较大等5类涉诉信访案件,通过举行听证,听取上访人诉求,征询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当面做当事人矛盾化解工作。今年以来,该院共为群众提供导诉、诉前调解等6000多人次,通过热线电话和接待来访的方式,为1.2万人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等服务,涉诉信访案件同比下降10%。
司法“温情牌”
近日,在福建高院立案二庭,审判员张卫红正在为当事人双方办理调解成功后的兑付手续。
这起案件发生于2011年。肖女士的儿子在学校与同学打牌输了,因自身患有特殊疾病,在被罚做深蹲时猝死。意外遭遇丧子之痛的肖女士把学校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学生猝死属于意外事件,学校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上的赔偿责任。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没能化解积怨。
张卫红告诉记者,这个案件一审、二审的判决在适用法律上并无不当。如果简单处理只要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即可。但考虑到申请人存在不满情绪,为避免矛盾激化,她没有简单下判,而是决定进行调解。
从“背靠背”到“面对面”,张卫红努力弥合双方分歧,在确定学校没有赔偿义务的前提下,从情理和道义角度积极争取其对申请人做出适当补偿,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法院既要“门好进、脸好看”,更要“话好听、事好办”,这是福建高院着力打造高效司法、亲和司法的重要目标。在福建高院出台的30条措施中,记者看到,该院将加强释法说理取信,增进理解认同放在了重要位置,以此做好司法公信的“下半篇文章”。从年初开始,福建高院大力深化司法公信建设,专门下发意见,要求法官不仅要尊重和保障诉讼各方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耐心解答人民群众的询问,同时还要加强审理环节的引导和说理、释明,讲法讲理讲情,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加强判后答疑,促进案结事了。
今年1至9月,福建高院审判执行效率持续提升,共审结各类案件3482件,同比上升10.36%。
网络“监督眼”
法官开庭是否准时、仪表仪容是否端庄、庭审纪律是否严谨、安保工作是否到位……如今,在福建高院有一双“监督眼”予以督察。
近日,记者在该院网上督察办公室看到工作人员轻轻点鼠标,网络“监督眼”开始巡查,不到2个小时就对全省所有107个科技法庭庭审情况做了一次网上“体检”。工作人员从中发现的问题被分类截屏保存,并作相应的文字记载。
福建高院监察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利用信息技术,借助网络、声像监控等手段,‘足不出户’就能实现远距离现场督察,使督察判断更加准确,点评更有依据,督促整改更有底气。”
除借助科技手段,福建高院还聘请一批人民法院监督员担任“顺风耳”和“千里眼”,深入院机关、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明察暗访。
曾担任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郑捷,是福州二中党委书记、特级教师。她两次受聘担任福建高院人民法院监督员并全程参加督查工作。“每一次时间、线路都由监督员自主设定,事前不打招呼不透露行程,确保我们监督员发现的问题真实而具体。对于我们反馈有关立案、审判、执行等诉讼程序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十分重视,要求相关部门马上整改,同时严格追责问责,加大对整治措施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真正做到问题没有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到位不放过。”郑捷如是说。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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