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法院制定“三举措”力求实现阳光司法
2013-11-29 09:10:47
     中国法院网讯 (冯延宏)  11月27日,全国法院司法公开推进会召开后,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党组及时部署、反复酝酿,认真研究并制定出台三项具体措施,力求努力实现阳光司法,推进司法公开。

  要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该院严格按照陕西高院信息化建设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配足、配齐硬件设施,强化干警培训与管理,理顺工作机制,保持与省院、市院的沟通交流与对接,确保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系统正常运行。

  要切实发挥“微时代”的传播媒介作用。该院在保障官方微博平台正常运行的同时,大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发挥正确的舆论监督导向,适时对一些群众普遍关注、案件性质特殊、教育意义深远的案件予以图文直播,将庭审过程透明公开,完全置于公众的眼皮之下。同时,设立网上“院长信箱”,开通法院“公众微信”,让更多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进而理解司法和支持司法。

  要敞开大门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该院继续创新“开放日”活动内容,延伸庭审观摩范围,拓宽法律服务领域,让更多民众零距离、无障碍地接近法院、亲近法院,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完全把司法活动的全部运行过程暴露在当事人面前,把审判程序的每个环节、每个细节让都当事人知晓,把所有暗箱操作的可能暴露在阳光之下,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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