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法院“四举措”改进亲民执行工作作风
2013-11-25 10:26:10
中国法院网讯 (段俊仿) 近年来,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作为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缓解执行难,不断完善利民的执行工作举措,不断改进亲民的执行工作作风,积极开拓执行工作思路,取得了一定成效。
深化公开执行。该院深入推进执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司法”,做到“透明执行”。公开举行重大执行案件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等参与旁听,保障当事人的参与权、知情权,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
加强联动执行。该院建立立案、审判、执行协调配合机制,实现法院内外部联动的有效结合。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健全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与公安、检察、金融、房产、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力度,强化协调配合,畅通执行信息渠道,增强执行合力。
实施威慑执行。针对一些有履行义务能力而拒不履行或者逃避履行的,该院正确适用冻结、扣押、拍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义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一定的惩处措施,定期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坚持和谐执行。该院将人文关怀和司法理性相结合,妥善化解涉及民生、“三养”案件及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执行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救助力度,推进执行和解,在兑现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同时兼顾保障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履行。
深化公开执行。该院深入推进执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司法”,做到“透明执行”。公开举行重大执行案件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等参与旁听,保障当事人的参与权、知情权,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
加强联动执行。该院建立立案、审判、执行协调配合机制,实现法院内外部联动的有效结合。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健全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与公安、检察、金融、房产、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力度,强化协调配合,畅通执行信息渠道,增强执行合力。
实施威慑执行。针对一些有履行义务能力而拒不履行或者逃避履行的,该院正确适用冻结、扣押、拍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义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一定的惩处措施,定期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坚持和谐执行。该院将人文关怀和司法理性相结合,妥善化解涉及民生、“三养”案件及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执行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救助力度,推进执行和解,在兑现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同时兼顾保障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履行。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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