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法院快速出击为一企业执行现款1500万元
2013-11-01 15:32:37
     中国法院网讯 (房志滨 苏丹)  近日,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远赴河北省廊坊市,快速出击,采取果断措施,为朝阳市一民营企业快速执结现款1500万元,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为朝阳市企业清收欠款,回笼资金,注入了活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朝阳市凌源某商贸公司是一家经营钢材的民营企业,2011年4月该公司与河北省廊坊市某建设公司发生业务往来,因廊坊市某建设公司拖欠巨额货款而发生合同纠纷,原告商贸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廊坊市某建设公司给付原告商贸有限公司钢材款、违约金、债务利息共计1500万元。法律文书生效后,廊坊市某建设公司未按判决履行债务,原告商贸有限公司向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执行标的数额巨大,能否顺利执行将对某商贸公司的经营造成很大影响。立案后,市中级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考虑到被申请执行人路途遥远,外埠执行难度大等因素,执行前确定执行小组,明确分工,提前查找了路线图及将要去往当地的银行、房产局、工商局、土地局等部门的准确位置,对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制定详尽的执行预案,确保执行工作快速展开。10月20日星期日,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张树芳,书记员和司机一行三人直奔河北廊坊。

  10月21日一大早,执行人员直接前往相关部门查询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经过多个部门走访,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查询到被执行人廊坊市某建设公司在银行的存款,执行人员立即冻结账户,并及时将1500万元存款划拨至法院账户,至此一起外埠拖欠朝阳市民营企业的巨额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仅用两天的时间就得到了妥善解决。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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