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兄弟因"内急"打人又袭警 妨害公务被拘役
2013-11-01 09:07:45
     中国法院网讯 (梁学峰 郑连生)  “人有三急”不假,但为了抢先上个厕所就殴打他人,并将前来处警的民警打伤,这脾气未免也太急了些。近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对被告人董强、崔国庆、卢斌分别判处了5至4个月的拘役。

  2013年5月26日晚上十点多,被告人董强与其朋友李娟等几个人一起在焦作市锦祥商业街某饭店吃饭,期间,李娟因争上厕所与临桌一男子发生争执,董强站起来挥手打了该男子一拳,见那男子还不示弱,董强就给自己的哥们崔国庆、卢斌二人打电话,说自己在饭店吃饭给人打架,要二人过来帮忙。就在此时,因饭店内的其他食客报警,民警赶到了现场,准备将董强拉进警车。而此时,崔、卢二人也赶到现场,见警察拉人,就上去抢人,因民警孙亮在警车内死死压着董强不放,他们三人遂一起将民警孙亮从车内拉出来,按倒在地拳打脚踢、手抓口咬,致孙亮身体多处受伤。挣脱控制的三人一起从丰收路往西逃去,随后三人被赶来增援的民警与群众一起制服。

  法院认为,董强、崔国庆、卢斌三被告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三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同,均系主犯,应按所犯全部罪行处罚。综合全案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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