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法院:执行难的融冰之道
2013-10-27 09:34:5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詹旋江 颜敏珊
  今年以来,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努力探索执行工作新机制,通过“巧借外力、设曝光台、阳光操作”等措施,全力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半年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924件,已执结1256件,执结率为65.28%,执行标的额达10914.7846万元。

  巧借外力——让老案不沉寂

  “喂,是王法官吗?我看见廖某回家了,你们赶紧过来吧。”

  8月22日晚上11时许,接到执行联络员唐某的电话后,该院执行法官不顾深夜的困倦,不到半个小时就赶到现场,顺利执结了这起沉寂多年的老案。

  据悉,廖某屡屡跟法院玩“失踪”,逃避执行已达十余次。当他在睡梦中被法院干警叫醒,意识到这回已经逃不掉了,乖乖地履行了义务,边交钱边感慨道:“赖账真不是人干的,整天提心吊胆,还是努力赚钱还债心里踏实。”

  如何有效整合社会各界力量,通过综合治理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题,一直是仙游法院思考的问题。为此,该院坚持巧借外力,探索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聘请德高望重的村委会成员、人民调解员、街道社区的老干部、基层司法所干部等47名人士担任执行联络员,充分发挥他们消息灵、区域熟、人脉广的优势,及时收集被执行人住址、财产状况等相关信息,为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动态及财产线索大大提高执行效率。近年来,在执行联络员的协助下该院共执结案件274起。

  同时,该院还注重与公安、银行、工商、税务、房产等协助单位进行广泛合作,通过信息系统对接,以网络化方式实现执行人员在办公室即可对被执行人财产、人身进行查询、控制,从而提高执行效率。此外,该院还注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检察官参与执行,去年至今共邀请他们参与执行和解61人次。

  设曝光台——让赖账者难遁形

  8月21日一早,林某急匆匆地赶到仙游法院执行局,声称自己是过来还钱的,请求法院曝光台不要将自己的形象曝光,以免影响其儿子的生意,并把9.53万元的赔偿金交到执行法官手中。看着急不可耐要还钱的林某,执行法官被逗乐了,不禁感慨法院曝光台真显威力。

  原来,林某是一起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法院一审判决林某赔偿李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共计9.53万元,但是判决生效后,林某却拒不履行判决,并跟法院玩起“躲猫猫”,案件一度陷入僵局。7月下旬,法院接到线索,得知林某暗中资助儿子注册外贸公司,执行人员随即向林某的儿子发出《失信被执行人曝光通知书》,责令林某8月23日前将赔偿款付清,否则,法院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其行为。林某得知情况,为了不影响儿子的生意,立即到法院交款,于是出现上文的一幕。

  针对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仙游法院结合实际,发动媒体的监督力量,有计划分期分批次在《湄洲日报》、法院公告栏、乡镇、村(居)宣传栏等媒体上,将逃避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曝光,让不诚信的被执行人无处藏身,让规避执行的人无处立足。同时,对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在其拒不履行义务或在履行义务完毕之前,不得有包括入住星级宾馆、旅游、购买不动产等9大类20余项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今年以来,该院共对237人次的被执行人进行了曝光,同时对8名失信被执行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限制被执行人出境1人。

  阳光操作——让执行看得见

  在一起赔偿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蔡某应赔偿苏某8.4万元,可蔡某只赔偿了3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一直查询不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却在一边不断地上访,这使得执行工作陷入困境。8月7日上午,该院特别邀请了3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起随案监督执行。找到蔡某时,他始终咬住自己没钱,执行干警轮番做其思想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一个上午的释法析理,蔡某的思想工作终于做通,当天他找亲戚朋友凑够了其余执行款交给苏某,使该案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这是仙游法院推进阳光执行的一个缩影。

  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常常因为不了解案件进展而对法院执行力和执行效率产生怀疑,直接影响了法院的公信力。针对这一群众较为关注的问题,该院积极推行执行信息公开,一方面,规定执行案件受理后,及时公开案件的执行流程、执行期限和承办人员,并随时接受上级法院检查、人大、政协和当事人的监督,预防徇私枉法等问题发生。另一方面,设立司法短信服务平台,要求执行法官在各关键环节将执行案件受理、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保全、评估拍卖等重要事项通过短信平台告知案件当事人。

  该院还在完善执行制度上下工夫,建立执行财产处置、执行款到位情况等执行信息查询制度。公开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公布案件中止、终结、暂缓执行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对于有争议的执行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同时,对当事人不服判、不配合、拒不执行以及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零距离”见证案件的执行,防止执行中的不作为、滥作为。通过一系列的“亮晒”工作,使执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措施都置于阳光之下。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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