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法院充分发挥陪审员作用提升陪审质效
2013-09-29 15:31:22
     中国法院网讯 (胡秋兰)  为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广西灌阳县人民法院采取措施激发陪审热情,充分发挥陪审员贴近群众善于沟通作用,提升陪审质效,助推审判工作。近日,该院统计,截止7月底,该院一审案件陪审93件,陪审率高达93%,其中有5个业务庭陪审率为100%.

  注重发挥陪审员善于沟通联系优势。人民陪审员大部分来自基层一线群众,了解熟悉群众,该院制定措施充分调动陪审员积极性参与案件审理调解,鼓励陪审员参加案件调解。在物质待遇上,切实保障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调解的交通费和餐费;在精神鼓励上,提升陪审员社会认可度、肯定度,确保人民陪审员实质同权,对优秀陪审员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注重发挥陪审员来自群众贴近群众优势。陪审员往往对社区农村群众的司法诉讼需求比较了解,为尽量满足群众诉讼需求,树立法院良好形象,该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积极征求陪审员意见和建议,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廉政作风建设和干警司法形象等方面的意见,以便加以改进。9月,召开陪审员和法官座谈会收到意见建议8条,使法院充分了解辖区群众需求,进一步拉近了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注重发挥专业对口陪审专长优势。该院针对不同案件类型结合陪审员的地属、专业、身份、工作性质、特长等选择人民陪审员进行对口陪审,对涉及妇女当事人的案件,选择妇联干部、社区村民妇女干部陪审员参审,对未成年刑事案件,选择熟悉未成年心理特征的教师、妇联陪审员参审,对涉及邻里、家庭纠纷的案件,选择当事人所在社区的综治干部、村干部身份参审,对涉及金融、医疗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选择“专家型”陪审员参审,提升审判质效

  注重发挥陪审代表群众监督优势。为发挥陪审员监督作用,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该院积极开展陪审员廉政教育培训,增强陪审员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 ,使法院审判真正阳光司法。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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