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
立法拟取消加倍处罚罚款上限
2013-09-26 09:25:39 |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余荣华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5日再次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条例草案修改稿增加了有关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公共治理机制,政府、单位防治大气污染的责任等内容,并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针对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问题,条例草案修改稿首先增加了依法追究行政部门不依法履责、不依法查处的法律责任的条款。有“违法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接到公民举报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不依法查处”等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修改稿缩小了草案中不适用加倍处罚的范围,扩大了五类适用范围,并取消了加倍处罚的罚款上限,使这种严惩措施可用来惩治威慑条例涉及的大多数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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