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逃避执行“躲猫猫” 贵溪法院巧执行
2013-09-26 08:55: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贵溪频道 | 作者:冯奔 徐松
9月25日,在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调解下,申请人黄仁与被执行人林亮最终达成执行和解,由林亮一次性支付执行款4.9万元给黄仁,使本案顺利执结。
2011年12月12日,原告黄仁因受雇于被告林亮,在工作时不慎摔伤至残,原告黄仁诉至法院后,法院终审判决雇主林亮承担原告黄仁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9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躲避不见,也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发现,被执行人已将所有银行存款转移,车辆也转至他人名下,且无固定资产,该案一时陷入僵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林亮经常昼伏夜出,错开法院正常上班时间,玩起“躲猫猫”,规避法院执行,誓要将“老赖”进行到底。执行法官也数次在被执行人家中守侯,均无功而返。
凭借多年与“老赖”打交道的经验,本案执行法官及时调整执行思路,采取“将计就计”、“以物守人”的办法,利用上班前和下班后的几个小时,定点守侯在被执行人所乘车辆的一旁。经过几日守侯,在2013年9月24日早上6点,被执行人林亮刚要乘坐汽车离开时,被早已守侯在一旁的执行法官截住,一同带回法院。林亮在执行法官耐心的劝告和调解下,与申请人黄仁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本案得以顺利了结。
2011年12月12日,原告黄仁因受雇于被告林亮,在工作时不慎摔伤至残,原告黄仁诉至法院后,法院终审判决雇主林亮承担原告黄仁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9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躲避不见,也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发现,被执行人已将所有银行存款转移,车辆也转至他人名下,且无固定资产,该案一时陷入僵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林亮经常昼伏夜出,错开法院正常上班时间,玩起“躲猫猫”,规避法院执行,誓要将“老赖”进行到底。执行法官也数次在被执行人家中守侯,均无功而返。
凭借多年与“老赖”打交道的经验,本案执行法官及时调整执行思路,采取“将计就计”、“以物守人”的办法,利用上班前和下班后的几个小时,定点守侯在被执行人所乘车辆的一旁。经过几日守侯,在2013年9月24日早上6点,被执行人林亮刚要乘坐汽车离开时,被早已守侯在一旁的执行法官截住,一同带回法院。林亮在执行法官耐心的劝告和调解下,与申请人黄仁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本案得以顺利了结。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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